一、房产证添加子女名字多少费用
根据相关规定,对于需要将房屋所有权证添加子女姓名的行为,具体的操作流程主要涉及两种情况:
首先是已有住房且无需承担贷款责任的情形,此时只需携带产权人及其子女的身份证明文件、户籍簿、房屋所有权证书以及婚姻关系证明等材料,前往房屋产权交易所进行申请即可。所需的费用大概为100元人民币以内,并且可以顺利地完成此次变更。
其次,如果既有住房又需承担贷款责任,则须先行在银行内部完成抵押变更手续,然后才能按照前述步骤,携带相应的材料前往房屋产权交易所办理相关事宜。此处所产生的全部费用主要由公证费和手续费组成,总计不超过几百元人民币的工本费。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
的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其办理房产证所需材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主管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二、房产证添加一个人名字怎么办理
关于在房地产所有权证书上添加署名的程序流程如下所述:
首先,产权所有者可单独前往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为新的名称。
其次,买卖双方需携手前往同一有资质的不动产登记中心,共同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事项。
此外,也可以先行在具备公正资质的公证机关大厅办理相关公证书,然后再度申请办理所有权过户手续。
另外,在全体共有权人的配合下,集体共同赴往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申请并进行变更工作也是可取的选择。
最后,如果已经持有合法结婚证书,那么无需劳烦上述繁琐环节,可以更加便捷地直接办理所有权登记的变更事宜。需要指出的是,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由于包括买卖房屋在内的各种原因而申请不动产所有权变更的手续,应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双方面对面参与。但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例如以下几类,则允许当事人仅凭自己的意愿独自完成申请过程:
(一)尚未在任何地方登记的新购置不动产首次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的;
(二)由于不动产继承、代表亡故者接受赠与而获得所有权权益的;
(三)由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作出的生效法律文件或者人民政府公布的权威决定等行为,直接设立、改变、转让、消除不动产权益的;
(四)因为名称、姓氏或自然状态发生重大变化,请求对其所有权进行及时变更登记的;
(五)当不动产遭受灭失或者产权持有人选择自愿放弃其所有权时,向相关部门提出的所有权注销登记申请;以及(六)请求更正登记或异议登记的情况。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四条
因买卖、设定抵押权等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一)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
(二)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
(三)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
(四)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
(五)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
(六)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形
关于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上添加子女姓名的事宜,若该房屋已无任何贷款负担,仅需准备所需文件并前往产权交易中心进行申请即可,所需费用在数百元以内。然而,如果该房屋尚有贷款未还清,则需要先行完成银行抵押变更手续,然后再行办理相关的添加子女姓名的手续,此时所涉及的费用主要包括公证费用以及手续费等,总计也在数百元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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