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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办理不动产权证书有什么用呢
办理不动产权证书即可证明自己对该不动产享有所有权,可以从法律上得到相应保护。
另外,在处分自己的不动产时,不动产权证书也是十分重要的。
《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二、办理不动产权证还需要缴费吗
通常情形下,您所需支付的费用约为500元人民币。在申请办理不动产权证过程中,主要涉及以下几项缴费事项:
首先是工本费,这部分费用大致在每份证件80元人民币的范围内;
其次,根据所购住房的面积大小,要缴纳1%至3%不等的契税;
再者,按照房产总体价值计算的印花税,其比例为0.05%;接下来是每平方米收取3元人民币的交易费;
此外,还包括每平方米收取1.36元人民币的测绘费以及一般情况下不超过200元人民币的登记费。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
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拥有不动产产权证书即可充分证明您对于相关不动产所享有的所有权权益,从而能够从法律层面获得全面的保护保障。此外,当涉及到处置个人名下的不动产时,不动产权证书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动产权属证书正是权利人持有该不动产物权的有力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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