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妇离婚分配购买房屋所产生的按揭贷款债权时,需依据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共有财产抑或仅属其中一方的个人财产而定。
若房屋被判定为单一一方的个人财产,那么在婚姻关系破裂之时,该房的按揭贷款亦同时归入房屋所有者的个人财产范畴;
倘若该房产为夫妻双方共有的财务资产,则婚姻破灭之际,按揭贷款便具有了夫妻共享的债务属性,分别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承受。
尽管房屋价值属于一方独享,但当房屋被法院宣判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时,拥有房产的这一方必须对另一方予以合理的补偿;
即获取房产的一方需支付给对方该房产首付款及已经偿还的贷款的一半金额,接着剩余尚未偿还的按揭贷款则由获得房产的一方独自承担。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二、夫妻离婚后孩子的抚养权怎么判的
在结束婚姻关系之后,关于子女抚养权的分配问题,具体取决于孩子的年纪以及父母们各自的实际状况。
首先,针对尚未达到两周岁的子女,我们通常会主张由其母亲亲自承担起抚养责任。
其次,若夫妻双方在离婚后未能就抚养事宜达成共识,那么相关部门将会依据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及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决。
最后,当子女年满八周岁之际,我们应充分考虑并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离婚纠纷中,关于抵押贷款债权分配问题,通常会根据所涉及的房地产性质进行判定:如果认为属于个人财产,那么该笔贷款应归属于相应的产权所有者;而若认定房产为夫妻共有的情况下,则所涉贷款将被视为夫妻双方共同承担的债务。倘若最终确认为共有,则对于获得该房产的一方,需要向对方支付其当初支付的首付款以及已经偿还的贷款总额的一半作为补偿,剩余的债务则由其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