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最新修订 | 2024-0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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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劳动者遭遇交通事故可申请工伤认定,用人单位或本人、直系亲属及工会在事故伤害次日或职业病确诊30天内应向社保部门提交申请。特殊情况可延长时间。如遇延误,工伤者及其家属或工会可在一年内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社保部门申请,无论何时发生事故或诊断为职业病。
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一、交通事故工伤认定由谁申请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或本人、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等有权启动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之认定程序。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两款的明确规定,例如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标准被评估为患有职业病,那么他们所属的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的次日或是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的30个自然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出现某些特例情况,需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批准,此时申请时间可适度延长。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标准按时完成工伤认定申报,那么工伤当事人及其家属、工会组织便拥有权利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交通事故工资没全额补偿工伤给补吗

遭遇交通事故并在工作过程中造成工伤的情况下,受害方有机会获得双重赔偿

然而,需要满足一些特定的前提条件才能享有这一权益。具体而言,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几个要素:

1.事件发生必须是在上下班的路途之中;

2.该事件必须被确认为典型的交通事故;

3.个人在此次事故中的角色必须并不承担主要责任,也就是说,本人尽职尽责或者在事故中仅负次要、同等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对于由交通事故引发的工伤问题,需要首先遵循现行规定进行处理。而在工伤保险待遇方面,规定如下:1.如果交通事故已经对被害者用于治疗的费用、安葬费护理费、残疾人辅助设备费以及误工工资等进行了支付,那么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将不会再给予相应的补偿(交通事故所产生的误工工资收入相当于工伤津贴)。然而,如果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预先为伤者垫付了上述各项费用,待其在获得交通事故赔偿时应及时归还给相关单位。2.如果受害方因车祸而丧失生命或者造成残疾,且已经从交通事故中得到死亡赔偿金或残疾生活补贴费用,那么工伤保险带给他们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将不再发放。但是,若交通事故给出的死亡赔偿金或残疾生活补偿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或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标准,不足部分则应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予以补充。3.在职工因交通事故去世或者受到严重的身体损伤的情况下,除了按前述两条规定办理相关待遇以外,他们还可以额外享受工伤保险条例中的其它各项待遇。

4.当肇事者逃跑或者因为其他原因导致受害人无法获取交通事故赔偿时,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应该依照相关规定为他们提供工伤保险待遇。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劳动者因工伤事故受到人身损害,按《工伤保险条例》处理;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的,劳动者可请求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所在的用人单位或本人、直系亲属以及工会等有权启动交通事故引发工伤之认定程序。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二两款的明确规定,例如当职工遭受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标准被评估为患有职业病,那么他们所属的用人单位应在事故伤害发生的次日或是被鉴定为职业病之日的30个自然日内,向统筹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倘若出现某些特例情况,需经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的批准,此时申请时间可适度延长。

然而,若用人单位未能按照上述标准按时完成工伤认定申报,那么工伤当事人及其家属、工会组织便拥有权利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被确定患有职业病之日起的1年内,自行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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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所在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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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工会组织。
(一)职工所在单位。由于工伤保险实行的是雇主责任原则,因而在工伤保险方面,雇主承担了许多方面的责任和义务。工伤事故发生或者职业病被确诊之后,为了及时抢救受伤职工,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单位的安全生产,有必要要求职工所在单位承担首要的工伤申请义务。工伤职工所在单位的申报时间限定为在事故发生或职业病被确诊后的30天以内。只有在特殊情况下,经过劳动保障部门的同意,才可以将申请时间延长。
(二)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申请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的一项基本权利,是工伤职工获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本前提。为了充分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申报职工工伤认定的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在1年内可以直接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伤害性质认定申请,这一申请时限远远长于所在单位的申请时限。
(三)工会组织。工会作为维护职工权益的群众组织,帮助受伤害职工及时进行工伤认定申请,是工会组织的一项重要义务。
二、相关法规《工伤保险条例》是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而制定的法律条例,自施行以来,对于及时救治和补偿受伤职工,保障工伤职工的合法权益,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发挥了重要作用。由于用人单位故意拖延申报工伤时间,导致职工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依据相关法规,判决用人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工伤保险请求权和民事赔偿请求权是两个不同的请求权,任何法律法规没有从实体上否定工伤职工的民事赔偿请求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应当解释为是一种程序性的规定,即当出现工伤事故时,受害职工应当先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程序进行处理,按《工伤保险条例》无法获得赔偿时,才能按民事侵权进行处理。地方性法规-《江苏省高级人民关于在当前宏观经济形势下妥善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指导意见》中也规定:妥善处理未经工伤认定的工伤保险赔偿纠纷。因用人单位的原因,导致劳动者超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无法认定工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向人民要求用人单位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民经审理后,能够认定劳动者符合工伤构成要件的,应当判令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给予赔偿。综上,如果发生过了工伤认定期限的情形,可以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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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工伤认定,公司需要在事故发生的一个月内申报,如果公司不申请,则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在一年内提出认定申请。需提交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网站一般有下载)、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医疗诊断证明等;
2、如果经过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一般设立在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3、根据不同的伤残等级,获得的补偿是不一样的。主要的补偿是: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工资、伙食补助费、护理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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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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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是个认定工伤后由谁来赔偿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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