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地受伤老板不赔,我该如何维权
若工地上遭受了工伤意外,那么雇主应在自受伤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据法规规定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等级认证申请。
如果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在上述时限内递交相关申请,那工伤职工或他们的家属以及工会团体便可自行决定在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出职业疾病之日起第一年的时间跨度内部,直接将申请书递交给雇主所在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判定为工伤后如雇主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可请求由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垫付赔偿款项。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
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二、工地受伤老板不管怎么办
即便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地作业过程中遭受伤害,只要具有明确的事实劳动者关系存在,便可认定为工伤事故。若公司拒绝支付相应的医疗费用,您有权向劳动仲裁部门提出申诉请求。
首先,您需前往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的工伤科进行工伤鉴定。随后,根据鉴定结果,您可以前往医院接受治疗,并妥善保存所有医疗单据以及相关证据文件。
接下来,您可以寻求法律顾问的协助,通过提起诉讼来敦促对方承担起所应负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若工地上遭受了工伤意外,那么雇主应在自受伤之日起的第三十个自然日内,依据法规规定向所在地区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交工伤等级认证申请。
如果雇主未能按照法律规定在上述时限内递交相关申请,那工伤职工或他们的家属以及工会团体便可自行决定在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出职业疾病之日起第一年的时间跨度内部,直接将申请书递交给雇主所在区域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
判定为工伤后如雇主未能履行赔偿义务,可请求由工伤保险基金会先行垫付赔偿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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