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最新修订 | 2024-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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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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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房屋所有权证书;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4、房地产评估报告;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6、房屋买卖合同。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一、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二、房屋过户需要交易记录吗

依据?

出让方:请备齐您的身份证件、户籍薄正本、婚姻关系证明文件、房产所有权证书、用地使用权证明以及房屋买卖契约书等相关资料。注意事项:务必由出售方夫妇共同亲自前往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进行签约确认。购买方:同理亦需携带身份证件、户籍薄正本及当事人亲自前往当地房屋产权登记部门签署相关协议。过户所需支付的各项税费如下所示:

(1)契税:购置第一套90平米以下住宅者,按照1%税率标准缴纳;购置90至140平米住宅者,按照房屋实时价值的1.5%缴纳税款;对于购置140平米以上住宅者,则需按照房屋实时价值的3%标准缴纳契税。

(2)营业税:对于房产所有权获得已满五年的房屋,可免除此项税收;对于未达到五年期限的情况,按照房屋历史总价的5.5%予以征收。

(3)土地增值税:对于房产所有权获得已满五年的房屋,同样可免除此项税收;对于未达到五年期限的情况,按照房屋历史总价的1%比例缴纳。

(4)所得说:对于房产所有权获得已满五年的房屋,同理可免除此项税收;对于未达到五年期限的情况,按照房屋历史总价的1%或根据房屋原始价格减去现有价值后的差额再乘以20%缴纳。(房屋原始价值通常依据过去所缴付的契税金额来计算)(5)房屋交易手续费:按照每平米房屋建筑面积6元的标准缴纳。

(6)房屋产权登记费:收费为80元人民币。

(7)房屋评估费:依照评估价值的0.5%标准缴纳。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房屋所有权过户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

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4、房地产评估报告;

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

6、房屋买卖合同;

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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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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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1、买卖双方签订的合同。2、申请书,即申请变更房屋产权的登记材料。3、双方的身份信息。4、产权证明,即房管部门发布给房屋所有权的房屋产权证明书。5、房屋产权过户的同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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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4、房地产评估报告;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6、房屋买卖合同。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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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我有一个房子准备要过户,所以,我们想要了解一下协助房屋过户条文有哪些?还有房屋过户需要准备什么资料?
[律师回复] 准备资料编辑
房产过户准备资料
(1)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
(2)申请人身份证明;
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如果是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
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3)房地产权利证书;
(4)有关行政机关行政决定书,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按规定需公证,应提交公证房地产买卖合同书)或经公证的房地产赠与书,或经公证房地产继承证明文件,或房地产交换协议书,或房地产分割协议书;
(5)已设定抵押权的,应提交抵押权人同意的书面文件;
(6)人民法院强制性转移的应提交生效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7)非法人企业、组织的房地产转移,应提交其产权部门同意转移的批准文件;
(8)行政划拨、减免地价的土地,应提交主管部门的批准文件和付清地价款证明;
(9)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取得房地产的,应提交中标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书、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书,付清地价款证明;
(10)属于政府福利性商品房的应提交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
(11)拆迁补偿的应提交拆迁补偿协议书;
(12)房地产共有人同意转移的意见书;
(13)收购或合并企业的,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4)国有企业之间或其他组织之间的房地产调拨的,
应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15)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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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过户需要准备哪些资料
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表;卖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已婚的话需要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房产证原件;如果夫妻双方有一人无法到场的话,必须要先写份委托书再去公正局公证,户口本及复印件一份。买方需要的材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户口本及复印件,如果是单身的话,需要去市民政局开单身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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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哪些资料
[律师回复] 对于房屋预告登记需要哪些资料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房屋预告登记需要什么资料
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市商品房预售合同》(原件)。
经预告登记的预购商品房,在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后申请转移登记的,申请人为预告登记的预购人。申请人应当向登记机构提交下列文件:
(一)《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原件);
(二)身份证明(复印件);
(三)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的登记证明(原件);
(四)《市购房业主商品住宅维修基金交款凭证》(原件);
(五)房屋交接书(原件);
(六)地籍图(原件二份);
(七)房屋平面图(原件二份);
(八)契税完税凭证(原件二份)(原件)。
办理房屋预告登记证需要那些条件,根据房屋登记办法的规定提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申请预告登记:
(一)预购商品房;
(二)以预购商品房设定抵押;
(三)房屋所有权转让、抵押;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书面同意,处分该房屋申请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不予办理。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相应的房屋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当事人申请房屋登记的,房屋登记机构应当按照预告登记事项办理相应的登记。
房屋预告登记效力是什么
预告登记发自于当事人申请的意思表示,且将请求权通过公示手段对外展示,反映了物权要求的公示原则。预告登记既是承认并保障权利人对房产将来的法律支配关系的制度,也是债权债务关系的延伸。预告登记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预告登记所产生的应当是物权化了的请求权。预告登记时物权变动尚未实现,因此登记对象不是物权本身,而是将来房产物权变动的请求权。因此请求权本身虽是一种债权,但预告登记使该债权具备了物权的某些效力,是请求权物权化的一种具体表现。
预告登记具有排他性法律效力。预告登记使债权通过登记的方式记载下来并予以公示,这样,债权转化为准物权,债权的义务主体成为了不特定的,能够对抗第三人,即具有排他性。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义务人处分(不仅仅出售,还包括设定抵押等负担行为)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还具有追及效力,即将来的房产无论转让人转让给谁,或者房产被谁占有,经过预告登记的请求权人只要按照所签订的合同履行约定的义务后,都有权向房产实际占有人追及房屋所有权或者通过处分房产获得收益优先偿还债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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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房屋过户需要哪些资料
1、房屋所有权证书;2、房屋测绘图纸(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3、房屋查档证明(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4、房地产评估报告;5、房主提供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如夫妻双方户口不在一起需提供结婚证);6、房屋买卖合同。7、房地产过户申请表、保证书(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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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继承过户需要什么资料?
房屋继承过户需要的材料有被继承者的死亡证明、以及还有继承人的情况证明、再者就是房产所有权的证明材料、最后需要继承人的身份证明;只有先进行公证才能到房管部门办理过户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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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家庭
房屋土地确权需要什么材料??
[律师回复]
一、确权原则土地确权必须确定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体现土地确权的精神实质,为正确界定土地权属指明方向,并在整个土地确权中始终起指导作用。
1、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的原则
2、有利于生产和生活,有利于社会稳定的原则
3、政策和法律并用原则
4、分阶段、区别不同情况处理原则
5、权利设定一般法定原则。
二、确权方法
1、集体所有土地一般为内部使用。
2、重复征用或划拨,以后者为准。
3、界线与面积不吻合的,以界线为准。在土地确权时,要处理好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与行政管辖权的关系、与特殊区域内部门管理权的关系、土地权属与规划区的关系。土地权属确认的基本方法是调查、申报登记、核发证书,因此,确权主要是通过权属调查和申请土地登记、核发证书实现的。
三、证据依据土地详查形成的土地权属协议书、认定书、人民政府下达的土地权属争议处理决定城镇地籍调查资料人民政府关于建设用地的批准文件土地出让合同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资料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明新中国成立之后双方签订的土地、山林等权属或界线的协议危改、安居计划的联建房合同和公证书判决:使用土地的事实情况,是占有还是侵占,是善意的还是恶意的,是长期的还是暂时的等。
四、确权意义确权颁证之后,将给农民带来四大好处。
首先是有利于强化物权保障。土地是农业最基本的生产资料,也是农民的“命根子”,一经确权,农民就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物权权利人,有利于依法保障农民的土地承包权益。
其次,有利于强化承包农户的市场主体地位和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地位,为巩固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经过确权颁证之后,土地既是资源,又是资产,农民就等于握住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无论谁想再动农村的承包地,都必须经过本户同意。如果农民外出打工,还可依法把承包地进行流转,交给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来经营,换取实物或租金。这样一来,农民的财产性收入就会增加。再次,农民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当前,因部分农民无法提供担保、没有足够的抵押物,贷款难问题较突出。而确权登记颁证以后,随着相关政策的陆续出台,农民就可用自己的权证进行抵押贷款。
最后,有利于明确土地承包经营权归属,为解决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维护农民土地承包的各项合法权益提供强有力的原始依据。如果耕地面积四至不清、面积不明承包地流转就潜藏较大风险,不仅农户不能放心流转土地,土地规模经营主体也难以安心经营,必然制约现代农业发展。
四、农村土地确权是终身制吗
1、土地确权的本质“土地确权”是一种政府行为,是政府相关部门对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确认、登记行为。这个行为是土地部门的工作,常年或者周期性的开展。所以“土地确权”没有是否终身制这一说法。
2、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的年限在土地所有权、土地使用权和他项权利中有些权利是有年限的。土地所有权分国有与集体所有,国有土地所有权是不会改变的,土地始终国家所有。集体土地所有权如果没有发生国家征用或者土地转让等行为的话,也是一直归某个集体所有,可以算是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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