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安置房竣工并交付给购房者后,房产登记证通常会在六个月左右发放到位。安置房,即指因实施房屋拆迁事务而由拆迁公司负责替业主代为购置的商住房源,此类房屋的建筑成本相对较低,其产权归属归于被拆迁人自有,这些购房者有权依据自身需求自由处置或销售该房产。需要在此强调的是,安置房与普通的商住房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同样需经过约定期限方能取得房产登记证明;
另外,若待安置房达到五年期限,将允许进入市场进行合法的交易及流通。所谓拆迁房,实则是在政府推进城市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为妥善安置受让土地上的原有居民而特别建造的住宅建筑物。
《民法典》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二、安置房一般几年可以拿到房产证
通常情况下,我国的安置住房在经过五年后便能够取得房产证,然而,其具体情况将取决于安置住房占用的土地性质。
若安置住房位于集体所有的土地之上,那么它将无法获取完整的所有权证书;
反之,若安置住房坐落于出让的土地之上,则可以向房屋登记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并领取相应的房屋所有权证明书。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四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在安置房竣工并交付给购房者后,房产登记证通常会在六个月左右发放到位。安置房,即指因实施房屋拆迁事务而由拆迁公司负责替业主代为购置的商住房源,此类房屋的建筑成本相对较低,其产权归属归于被拆迁人自有,这些购房者有权依据自身需求自由处置或销售该房产。需要在此强调的是,安置房与普通的商住房并无实质性的区别,同样需经过约定期限方能取得房产登记证明;
另外,若待安置房达到五年期限,将允许进入市场进行合法的交易及流通。所谓拆迁房,实则是在政府推进城市道路建设以及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过程中,为妥善安置受让土地上的原有居民而特别建造的住宅建筑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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