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免责协议在法律上是否有效
关于工伤免责协议效力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声明,此类约定是无效的。
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写入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性的内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工伤保险与履行依法应承担的工伤赔偿义务属于强制性要求,不能自由取舍。
尽管如此,作为雇主仍然需要就此类事件负起相应的责任。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以下类型的劳动合同均属无效或部分无效:
(1)采取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手段,致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
(2)雇佣方自行豁免自身法定职责、剥夺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若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持有异议,应依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在遭遇伤害事故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范被诊断、审定为职业病后,雇佣方须在事故发生之日或作出诊断、审定时30日之内,向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过社保管理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度放宽。
若雇佣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受伤员工及其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定职业之日起的1年内,直接向雇佣方驻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假如雇佣方未能在第一款所述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工伤福利等相关费用都应由该雇佣方承担。
希望此次解析能为您提供更深入的理解与帮助。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工伤免责协议是否有效
关于工伤免责协议效力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声明,此类约定是无效的。
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写入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性的内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工伤保险与履行依法应承担的工伤赔偿义务属于强制性要求,不能自由取舍。
尽管如此,作为雇主仍然需要就此类事件负起相应的责任。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以下类型的劳动合同均属无效或部分无效:
(1)采取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手段,致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
(2)雇佣方自行豁免自身法定职责、剥夺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若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持有异议,应依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在遭遇伤害事故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范被诊断、审定为职业病后,雇佣方须在事故发生之日或作出诊断、审定时30日之内,向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过社保管理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度放宽。
若雇佣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受伤员工及其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定职业之日起的1年内,直接向雇佣方驻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假如雇佣方未能在第一款所述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工伤福利等相关费用都应由该雇佣方承担。
希望此次解析能为您提供更深入的理解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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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关于工伤免责协议效力的问题,我们必须明确声明,此类约定是无效的。
即使在劳动合同中写入工伤概不负责的条款,也将被视为无效性的内容。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参与工伤保险与履行依法应承担的工伤赔偿义务属于强制性要求,不能自由取舍。
尽管如此,作为雇主仍然需要就此类事件负起相应的责任。
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的详细解读: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以下类型的劳动合同均属无效或部分无效:
(1)采取欺诈、胁迫、趁人之危等手段,致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愿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
(2)雇佣方自行豁免自身法定职责、剥夺劳动者权益的行为;
(3)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行为。
若对于劳动合同的无效或部分无效持有异议,应依法通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人民法院进行裁定。
同时,《工伤保险条例》也做出了明确规定,从业人员在遭遇伤害事故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范被诊断、审定为职业病后,雇佣方须在事故发生之日或作出诊断、审定时30日之内,向所在地社保管理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遇特殊情况,需经过社保管理部门批准,申请时限可适度放宽。
若雇佣方未能按照上述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则受伤员工及其亲属、工会组织有权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定职业之日起的1年内,直接向雇佣方驻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假如雇佣方未能在第一款所述的期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本条例规定的任何工伤福利等相关费用都应由该雇佣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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