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有哪些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六)房屋能正常使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五十三条
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
二、房屋出租应具备的条件有什么
关于出租房产的相关条款及要求,我们可以简明扼要地概括出几个要点:
首先,必须持有合法且有效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土地使用权证等相应凭证;
其次,倘若房屋为共有产权性质,则需征得全体共有人对该项租赁行为的同意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第三,若拟将住宅楼宇或者其他用途的建筑物改为商业用途进行租赁的话,需要向有关规划与房地产行政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得到其批准方可实施;
此外,如果是在房管部门直接管辖的公共住房内部区域再行租赁,同样需要经过房管部门的审核批准;
最后,无论是何种类型的住宅用房租赁活动,都必须严格遵守国家以及所涉住宅所在地县级以上市政府中所制定的租赁政策,同时保证租赁的房产能够保持良好的使用状况。
《民法典》第七百零六条
当事人未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手续的,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一)有合法的房屋产权证件;
(二)房屋为共有产权的,有共有人同意租赁的证明;
(三)将住宅或其他用房改作经营用房出租的,应提交规划和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四)将房管部门直管公房内的场地出租的,应提交经房管部门同意的证明;
(五)住宅用房的租赁,应当执行国家和房屋所在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租赁政策;
(六)房屋能正常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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