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房屋租赁备案流程

最新修订 |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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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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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等。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流程

一、上海房屋租赁备案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承租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二、上海房屋租赁纠纷律师收费

在处理上海市房地产租赁纠纷事件时,需考虑具体情况以确定律师费用。

对于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依照专业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金额,我们将按不同比例进行划分并累加收费:

首先是10万元(含)以内的部分,其收费比例设定在8%-12%之间;

其次是当标的金额达到10万元及以上至100万元(含)的区间,这部分的收费比例维持在5%-7%之间;

如标的金额进一步增加到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收费比例则降至3%-5%;

而当标的金额超过了1000万元且不低于1亿元(含)时,收费比例将会稳定在1%-3%;

最后,若您的标的金额已经达到了1亿元或更高数额,此时的收费比例将会调整为0.5%-1%。

《上海市律师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第二条

财产关系案件收费标准-按标的额比例收费

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可以根据该项法律服务所涉及的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8%-12%,收费不足3000元的,可按3000元收取;

(2)1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5%-7%;

(3)1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收费比例为3%-5%;

(4)1000万元以上至1亿元(含1亿元)部分收费比例为1%-3%;

(5)1亿元以上部分收费比例为0.5%-1%。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4、7天以后,到服务台表明“我来领取7天前办理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7-38号窗口等待叫号;

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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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租赁备案登记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排号2、32号窗口审核,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相关资料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审核。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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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该怎样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 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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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要怎样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对于上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要怎样办理流程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2、32号窗口要求出示自带的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均被判定不合格。让你填写一份表格,缴纳15元钱,上缴一份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复印件(验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领取三份打印好的正规的房屋租赁合同,到25号窗口等待;
3、从25号窗口领取《上海市房地产登记申请书》并填写,将该表格与出租人和承租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房地产权证的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的复印件(验原件)一起交给工作人员。如果审定合格,缴纳50元钱,领取收件收据和缴款书收据,7天后来领取登记备案证明。如果审定不合格,详细询问并记录 需要补充的材料,准备下次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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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向37号窗口出示收件收据和身份证原件,签字领取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
上海房屋租赁备案证明应该如何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办理地点
区房地产交易中心。
二、办理时间
周一到周五9:30-11:30,13:30-16:30
三、需携带材料
1、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
2、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各区到对应的本区房地产交易中心办理;
2、租的房子的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因故无法一起办理登记备案证明,需要提供委托书。如果产权证上的所有人可以亲自办理,则无需提供委托书。
3、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五、办理流程
1、到服务台表明“我想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服务台会给一个排队号,到32-34号窗口等待叫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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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登记
租赁当事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后,申请新增登记备案应提交以下材料:1、《曹路镇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信息确认表》。2、《上海市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申请书》。3 租赁合同。4、出租人及承租方居民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5 房地产权证等有效权属证明涉及房东未能前来,委托办理的,还应当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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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需要原房屋房东、承租人到场携带房地产证原件到场各方携带身份证原件。
办理流程:办理地点一般都是区房地产交易核心办理时间是工作周时间:周一到周五9:30-11:
30,13:30-16:30需携带材料:当事人身份证(出租人和承租人)原件复印件房地产权证原件复印件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委托书原件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意事项:房产不是一人所有,而是二人以上共有时,要提供全部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书的正规格式可以从服务台免费索取,如果事先准备的委托书由于各种原因不符合要求,可以当场索取并填写正规格式的委托书准备至少65元现金,其中15元购买三本标准格式的房屋租赁合同,50元登记费办理时间大概需要1.5至2个小时还是非常的便捷的。身份证必须复印正、反两面,产权证首页(有条形码的)和次页(记载详细信息的)都必须复印
证明必须是以下情况才能办理:购买房产的,提供房地产权证租房的,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居住在单位宿舍的,提供单位开具的宿舍证明借住在亲戚家的,提供亲戚的房地产权证、亲属关系证明、居委会开具的证明。需要提醒的是人才服务核心周边肯定有相关人才中介机构,交一点钱让他们帮着办理住所证明,需要具体致电房屋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居住证办理使用的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目前已经归口街道办事处管理,公共户口如无其他意外也应当由街道办事处出具该证明材料。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当前6579位律师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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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房屋租赁备案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怎样的,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 ( 1)书面租赁合同; ( 2)房屋所有权证书; (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好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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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居住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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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公司登记备案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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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登记证书备案流程,房屋租赁备案怎么办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流程是怎样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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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交税么?
一般来说,办理上海房屋租赁合同备案要缴纳的税费有营业税、城建税、印花税等等。在进行房屋租赁备案交税的时候带上出租人身份证(复印件,与承租方的租赁合同,经办人的身份证,到上海市地税局办税服务大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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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你好,我毕业之后在北京上班,因为买房太困难了,所以我就租了一间单人间,那么房屋租赁备案证去哪里办理流程?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房屋租赁备案证去哪里办理流程的问题,在相关的法律中是有规定的。
一、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需要哪些材料?
由于各地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方面的具体要求不同,所以下面列举一些常见的需要提交的材料,具体当地需要哪些材料,以当地主管部门的要求为准。
(1)房地产权属证书或其他有效凭证复印件一份;
(2)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一份;
(3)房屋租赁合同一份;
(4)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为企业法人的,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件复印件;为其他组织的,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负责人身份证件复印件,并提供单位的法人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委托他人代理的,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与代理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转租的房屋应提供房屋所有权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
(7)凡提供的资料为复印件的,需核对原件。
其他有效凭证是指房地产权属证书以外的凭证,即:(1)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许可证明;(2)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证明;(3)违章建筑被依法处理后保留建筑物的凭证;(4)商品房购房合同、发票;(5)其他能证明房屋权属的凭证。
二、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问题
下面我们为大家列出一些关于房屋租赁备案登记的常见问题,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1、哪些房屋出租应办理房屋登记备案?
(1)个人拥有的私房;(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全民所有制企业拥有的自管公房;(3)集体所有制单位拥有的房屋;(4)外资企业(合资、合作、独资)拥有的房屋;(5)涉外房产(国外人员、企业在厦拥有的房产);(6)私营企业拥有的房屋;
(7)国内合资、合作企业、股份制企业拥有的房屋;
(8)其他单位拥有的房屋(宗教、社会团体等);
(9)转租的房屋(含视同转租的房屋)。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程序
(1)填写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2)携带有关资料向房地产交易权籍登记中心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手续;(3)缴纳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费。
3、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工作时限
租赁登记部门在租赁当事人提交的租赁登记备案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对出租房屋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给予登记备案;不符合本规定的,不予登记,并告知租赁当事人,退还所收取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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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租赁房屋租赁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问题解答如下, : 1、申请和申报材料齐全且形式符合要求的,应当予以受理。申请和申报材料不齐全或者形式不符合要求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请人在规定期限内提交全部补正申请和申报材料的,应当予以受理。 2、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自收到或者受理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会同区民政、社会保障、工商、公安、税务等部门以及街道办事处,对申请人的申请和申报材料以及户籍、收入、财产和住房状况等进行审查。审查可以采取查档取证、邻里访问、入户调查等方式。申请人及有关单位、组织和个人应当积极配合,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3、经审查合格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区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拒不配合审查、经审查不合格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区住房保障部门驳回申请的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市住房保障部门申请复核。 4、区住房保障部门应当将审查合格的住房保障申请及有关申报材料一并报市住房保障部门,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公安、规划和国土、民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市场监管、税务等部门以及有关金融机构、金融业监督管理机构应当予以协助。 5、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五日。在公示期内,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市住房保障部门对异议应当予以核实,并公布核实结果。经审核不符合条件的,或者因公示期内有异议经核实异议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部门驳回其申请,并书面说明理由。 6、经公示无异议或者有异议但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申请人,按照轮候规则列入轮候册进行轮候。 7、轮候到位的申请人可以在住房保障部门提供的住房范围内,自行选定具体的住房,并按规定签订租赁协议。
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 ( 1)书面租赁合同; ( 2)房屋所有权证书; (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好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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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租赁备案网签流程是什么?
上海租赁备案网签流程包括准备材料、去房产交易中心进行合同网签,然后约上房东一起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备案。上海市最新规定,外来人员办理居住证,必须持有网签备案的合同,办租赁备案,应该准备好身份证、房屋租赁合同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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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房屋租赁合同的备案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的程序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是指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签订、变更、终止租赁合同的,应向房屋所在地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登记备案。 (二)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房屋租赁备案的程序是,当事人应当在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到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登记备案需要的文件包括: ( 1)书面租赁合同; ( 2)房屋所有权证书; ( 3)当事人的合法证件; ( 4)城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文件,包括出租共有房屋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委托代管房屋委托代管人授权出租的证明等。房屋租赁申请经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审查合格后,颁发《房屋租赁证》。县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外的建制镇的房屋租赁申请,可由市、县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委托的机构审查,并颁发《房屋租赁证》。 二、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什么好处办理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有两方面的好处: (一)从个人利益方面: 1、保障双方的合法利益不受损害; 2、具有政府公示的公信力,是对抗第三人的法律依据; 3、双方发生纠纷时,是依法裁定的法律依据; 4、是承租人具有优先购买权的主要的、唯一的依据; 5、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产权共有人的权利不受损害; 6、可以有效的保护房屋抵押权人的利益不受损害。 (二)从社会利益方面: 1、可以有效的对房屋租赁市场进行管理,有利于阻止和打击地下黑市场等非法租赁行为; 2、可以加强对流动人口的管理,消除犯罪隐患,有利于社会稳定; 3、可以及时了解社会经济状况,有利于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的监测和决策; 4、可以避免国家税费流失,有利于增加国家的财政收入。
快速解决“合同事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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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是如何的
[律师回复] 对于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的流程是如何的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什么是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便于国家对不动产的管理,在房屋租赁上法律设定了登记备案制度。房屋租赁合同未经登记备案的,不得对抗第三人。根据建设部《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当事人在签订书面租赁合同后的15日内,双方持合同及有关材料到房屋所在的区、县房地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备案手续。如果一方要求备案而另一方不配合的,要求登记的一方可持租赁合同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分自行登记备案。
如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
由于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属于一项行政程序性工作,所以各地在具体的办理时间、办理地点等方面存在差异,我们在此提供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本案的程序供大家参考。
(一)办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1995年第4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市人民政府令2004年第72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程序》(津房管[2004]296号)。
(二)办事须知
1、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房屋租赁,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应当自房屋租赁(转租)合同签订或者变更之日起30内,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办理登记备案手续,领取《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
2、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应提交下列材料:
(1)房屋租赁(转租)合同。
(2)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合法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房屋租赁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出租代管房屋的,提供委托代管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共有房屋的,提供其他共有人同意出租的证明;出租商住两用楼的底商用于餐饮、娱乐、洗浴、洗染等经营活动的,提供房屋相邻关系人书面同意的证明;出租在建房屋的,提供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5)公有房屋转租的,提供公有房屋租赁合同、转租人与出租人签订的书面协议;其他房屋转租的,提供经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出租人同意转租的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6)出租人委托代理人的,提供出租人的委托书、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申请。房屋租赁双方或者接受书面委托的另一方向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填写《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申请表》。
2、受理。申请人提交材料齐全的,当场受理,并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提交材料不齐全的,当场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补正告知单”。
3、审查。审查申请人提交的材料,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在《房屋租赁合同》或者《房屋转租合同》上加盖房屋租赁登记备案专用章,并出具《天津市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不符合条件的,说明理由,书面告知补正事项。
(四)办理时限
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办结。
(五)收费标准
住宅:按套收取租赁手续费,每套100元。手续费由出租人承担。
非住宅:按租金总额的1%收取租赁手续费。手续费由租赁双方各承担50%。
注:这个标准将在11月1日被取消,部分城市已提前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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