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开发商跑路置业公司怎么办
在面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逃逸且尚未领取到房屋所有权证书的问题时,业主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业主应当携同购买商品房的相关合同、土地使用权利证明以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前往当地的房地产交易所申办房屋所有权证书;值得注意的是,该前提条件必须得以满足,即房地产开发企业已成功完成初始登记并因此取得大产权证。若房地产开发企业尚未获取大产权证,那么当他们逃逸时,业主应妥善保存购买商品房的相关合同及其他证据,以便向法院提起诉讼。
《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房地产开发企业预售商品房,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60%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四)已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
二、开发商跑路犯罪吗
在房地产行业中,开发商跑路无疑属于违法行为。若您不幸遭受此类问题,您有权自行联系其他相关业主,共同商议并制定相应的维权策略;
其次,您应当积极主动地尝试各种方法与开发商取得联系,要求其对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在自行协商仍未能解决问题时,最为有效且直接的手段便是尽早向法院提起诉讼。当开发商跑路事件发生后,购房者有权选择解除合同,由于买卖合同为主合同,一旦主合同被解除,那么从合同即按揭合同亦可随之解除,购房者无需再继续向贷款银行支付按揭款项。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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