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工伤待遇赔偿方面的争议,在我国被归类于劳动争议的范畴之内,依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所有涉及劳动争议的案件,均须先行经历仲裁前置程序,对于仲裁机构所作出的裁决结果仅在不服情况下方能进一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因此,若欲就工伤赔偿事宜向各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则必需依次通过以下法律途径和程序才能正式启动:
1、首先,必须依法向当地工伤认定行政主管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待其确认工伤事实并出具工伤认定决定书之后,如伤势较为严重者,还需进一步申请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获取相应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2、其次,凭借上述工伤认定决定书以及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等关键证据,向劳动合同实际履行地或用人单位注册登记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劳动仲裁申请,以此作为解决工伤待遇赔偿问题的前置程序;
3、最后,若劳动者对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所作出的裁决结果持有异议,则必须自该裁决书送达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二、工伤保险纠纷怎么起诉
对于在处理工伤保险相关纠纷时,我们只需依照法律规定的流程进行起诉便可得到妥善解决。
首先,当您遭遇到工伤事故赔偿方面的纠纷时,我们必须按照以下几个步骤逐项操作:
第一步是向社保局提交工伤认定的申请。
其次,根据规定继续实施以下步骤:
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格并提交给社保局。
接着进入下一个流程阶段:
由当地社保局的劳动安全保护部门负责进行严格的审核与确认。
最后,经过上述所有流程之后,该劳动和社会保障主管机关会给出工伤认定的最终决定结果。
在此要特别提醒您,工伤赔偿问题不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若是对已经过相关经办机构核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存在异议,那么申请人是有权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然而,若您和用人单位之间产生了关于工伤赔偿的纠纷,则应当考虑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争端。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