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拒赔可以告公司吗
1、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工伤保险可对职员提供高达六十个月的工资补偿。因此,无论是作为雇主还是受害者,当职业伤害事件发生后,首要任务就是及时把握申请工伤认定的有效时间范围,因为这直接关系到受伤职员的合法权益能否得到充分保护。
2、为了保证工伤认定程序的有序进行,雇主必须在法定的期限内完成申报工伤的所有手续。一旦超出该期限,其工伤认定将变得颇为困难。
3、若在职期间因事故或职业病患病,依照我国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雇主应在事故发生之日或确诊、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所在地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如遇特殊情况,需征得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批准,申请时限方可适当延长。
4、对于遭受工伤的员工而言,他们有权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的途径来寻求人身损害赔偿。在此过程中,当事人需要向人民法院递交详细的起诉状,明确工伤的具体情况、列明双方当事人的基本资料以及明确自身的诉讼请求。
同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相应数量的副本。若书写起诉状确实存在困难,也可选择以口头形式提起诉讼,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通知对方当事人。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二、工伤保险拒赔怎么办
倘若所产生的费用并不属于工伤保险基金的承保范畴,那么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权拒绝予以赔偿,而相关费用将依据法律规定,由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自行承担;
但若该费用确实在基金支付范围之列,那么申请人有权与社保经办机构进行友好协商,或者向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进行检举、投诉以解决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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