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业者对此类商品房负有法定的保修义务。
所谓房产保修期,即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在其所承接的物业项目完成交付并正式投入使用之后,对于购房者应当承担起的相应保修服务责任的时限。
根据我国于2013年施行的《关于推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建设的规定》之明文规定,其中涉及到的最低保修期设定为三年。
因此,若没有特殊情况,此项保修期则应被认定为三年之久。
若已购买商品房的买家有意就此进行延期或者额外扩展保修期限的调整,他们有权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然而,开发商方面并无权提出缩短保修期的请求或主张。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二、开发商对商品房要不要保修
房地产业者对此类商品房负有法定的保修义务。
所谓房产保修期,即是指房地产开发建设企业在其所承接的物业项目完成交付并正式投入使用之后,对于购房者应当承担起的相应保修服务责任的时限。
根据我国于2013年施行的《关于推行商品住宅实行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建设的规定》之明文规定,其中涉及到的最低保修期设定为三年。
因此,若没有特殊情况,此项保修期则应被认定为三年之久。
若已购买商品房的买家有意就此进行延期或者额外扩展保修期限的调整,他们有权与房地产开发商进行友好协商,然而,开发商方面并无权提出缩短保修期的请求或主张。
《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三十三条
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对所售商品房承担质量保修责任。当事人应当在合同中就保修范围、保修期限、保修责任等内容做出约定。保修期从交付之日起计算。
根据我国于2013年颁布并实施的《商品住宅质量保证书及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建设规定》之明确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对于已经正式交付使用的商品房,负有严格且法定的保修责任。这一保修期限最低限度为叁年。在此基础上,业主有权就保修期限的延期问题与开发商进行磋商,而开发商却不得擅自缩减保修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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