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谓购房双合同,乃是指购房双方出于规避国家税收之目的,特地编制了两家不同合约,一份为公开的,另一份则为隐藏的。
人们所看到的对外公开的“假合同”,实际上仅作为逃税工具而存在;
而对内使用的那份合约,才真正体现出买卖双方之间的真实交易意图。
至于阴阳合同,其行为虽有其特殊性,但并未对国家权益构成实际损害,因此我们只能判定其中关于房价价款部分的内容属于无效,而其他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阴合同被视为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因此通常会被确认为有效合同。
若有一方要求继续执行合同,那么另一方理应加以配合。
2.对于采用双合同方式购买房屋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有权提出退房请求,具体事宜需根据那份具有真实有效性的合同中关于退房的详细规定进行处理。
若合同履行过程未能达到预期标准,卖方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二、双合同买房可以要求退吗
1.所谓购房双合同,乃是指购房双方出于规避国家税收之目的,特地编制了两家不同合约,一份为公开的,另一份则为隐藏的。
人们所看到的对外公开的“假合同”,实际上仅作为逃税工具而存在;
而对内使用的那份合约,才真正体现出买卖双方之间的真实交易意图。
至于阴阳合同,其行为虽有其特殊性,但并未对国家权益构成实际损害,因此我们只能判定其中关于房价价款部分的内容属于无效,而其他条款仍然具有法律效力。
在司法实践过程中,阴合同被视为双方真实意愿的反映,因此通常会被确认为有效合同。
若有一方要求继续执行合同,那么另一方理应加以配合。
然而,买方也无法以合同无效为由单方面解除合同。
2.对于采用双合同方式购买房屋的消费者来说,他们有权提出退房请求,具体事宜需根据那份具有真实有效性的合同中关于退房的详细规定进行处理。
若合同履行过程未能达到预期标准,卖方亦须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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