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并非必定要先行拘留程序。实际上,取保候审乃是刑事诉讼过程中的一项强制性措施,是针对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尚未被逮捕或者已被逮捕但需要改变强制措施的嫌疑犯与被告进行的一系列行动。此举旨在防止嫌疑人和被告逃避调查、起诉以及审判程序,通过命令其提供担保人或是缴纳保证金,同时出具保证书,确保他们能够随时接受传唤,并且不对其实施羁押或者暂时解除其羁押状态。
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于符合以下条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以及公安机关均有权决定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
(2)可能会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且采取取保候审不会导致社会危害性的;
(3)患有严重疾病、生活无法自理,或者正处于孕期或者哺乳期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也不会引发社会危害性的;
(4)羁押期限已经届满,但是案件尚未办理完毕,仍需采取取保候审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取保候审非必先拘留,系刑诉中强制措施,针对未捕或需变更措施者。旨在防逃,通过担保、保证金确保随传随到,避免羁押。依《刑诉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对符合条件者(如轻刑、重病、孕哺、羁押期满未结案等)可决定取保。
二、取保候审期限是怎么限制的
关于取保候审的时长限制,法律规定最长时间为十二个月。
在此期间内,对案件的调查、起诉与审理工作不得间断进行。
若在调查过程中发现应终止追究刑事责任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期限已达上限,必须立即解除相关措施。
对于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决定,应务必即时通知到案犯及相关部门。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三、取保候审期间又被告诈骗怎么办理
在被赋予取保候审权利之后,又被指向了涉嫌诈骗的行为,这无疑使事件变得更为错综复杂。首先,我们必须要清楚地明白新的诈骗指控是否具备充足的证据来支撑其合理性。然而,对涉事人来说,他们应该积极主动地配合司法机构进行调查工作,并且应诚实地陈述与事件有关的所有事实。严格意义上讲,新的指控很可能会改变原本适用于取保候审的条件。因此,律师应该迅速介入调查过程,全面了解事件的细微之处,深度剖析证据材料,为当事人提供具有专业水准的法律建议以及可行的辩护策略。倘若新的指控得到证实,那么涉事人将面临数罪并罚的严重后果,刑期也会相应增加。但是,如果证据不足以证明新的指控成立,那么我们就应该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力争让他们获得无罪或者从轻处罚的结果。总的来说,我们需要根据具体的案情和现行的法律法规来制定出最合适的应对措施。
取保候审非必先拘留,系刑诉中强制措施,针对未捕或需变更措施者。旨在防逃,通过担保、保证金确保随传随到,避免羁押。依《刑诉法》,法院、检察院、公安对符合条件者(如轻刑、重病、孕哺、羁押期满未结案等)可决定取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