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主题内容主要涉及民事起诉的相关法律规范,具体如下:
其次,作为两个最基本的诉讼参与方,原告和被告须在文书正文中予以明确列出。如果涉及第三人,亦应对其信息进行精准描述。对个人诉讼主体而言,需要根据以下顺序详实列举信息: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工作类型、居住地址以及相应的身份证号码以及联系方式。
值得注意的是,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如无法获知,可适当模糊处理)、居住地址及联系方式等五项信息是必不可少的。对于单位诉讼主体而言,需准确表达出单位的名称、法定代表人和相应的住所地以及联系方式。
此外,若条件许可的话,最好能附上该单位营业执照的复印件以供参考。接着,所需陈述的诉讼请求应当按照序号逐项列举,并且每条均应根据“请依法判决给予___;”这一固定格式书写。此外,目前部分法院要求诉状还应列出案件的基本案由。
然而,是否包含案由并非强制性要求。接下来便需重点陈述事实部分(例如遭受的侵害行为),然后阐述提出赔偿请求(依据实体法规则)以及发起诉讼(遵循程序法规则)的理由。在实际审理过程中,为了简化手续,针对某些简易情形可以不必详细列举理由,仅需注明“依照法律应承担责任”或者“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便足以。
最后,文书结尾处需写明将诉状提交到哪个法院,并标明具状人(即原告)进行起诉的时间。向人民法院提交的诉状中,必须至少有一份是由具状人亲自签字(加盖公章或按下指纹)的原始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关于农村拆迁补偿措施,主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
首先,货币补偿;
其次,产权置换;
最后,货币补偿加上产权置换。
具体来说,货币补偿是指根据一系列法定准则以及资深评估机构的专业估价结果,确定被拆迁房屋的补偿金额,该金额由多个具有明确依据的因素构成。
其次,产权置换亦称为产权调换,其根据评估方法的差异,可以分为两种置换模式。
其中,价值标准产权置换是指按照法定程序,对被拆迁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全面评估后,再以新建房屋的产权价值进行等价交换。
而面积标准产权置换则是以房屋建筑面积作为基础,在应安置面积范围内,无需计算差价即可实现异地产权房屋的调换。
最后,由于我国城市化进程及其他众多客观因素的影响,导致房价和地价虚高,从而产生了许多无法仅靠货币补偿或产权置换来解决的问题,因此,货币补偿与产权置换相结合的补偿方式便应运而生。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