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取保候审谁决定批准
关于取保候审的批准机构问题,依照不同案件所处的各个阶段而有所区分。
在侦查环节,取保候审的审批事宜将由公安机关依法作出决定并予以批准;
当案件进入审查起诉阶段后,则由人民检察院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决策并批准实施;
至于审判阶段,则由人民法院依据法律程序进行决定并批准执行。
在做出是否准予取保候审的决定时,应全面权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的性质、情节,可能量刑的轻重程度以及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财务状况,同时结合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等多方面因素进行综合考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取保候审的条件与执行】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关于取保候审的批准机构,在侦查环节由公安机关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审判阶段则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时,需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情节、可能的量刑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评估。
二、取保候审后一般多久可以判刑
中国的司法体制下,人民法院对于公诉案件进行正式立案之后,必须在接案之日起的两个月之内作出裁决,但是如果有特殊情况的话,可适当延迟宣判,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而对于那些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涉及到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其他明文规定具有特定情节的案件,就必须经过上一级人民法院的批准才能再增加三个月的期限来审理。
不过,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导致延期审理的话,比如当事人因疾病或自然灾害等原因无法出席庭审,那就需要向上申报并请求最高人民法院的审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八条
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人民法院改变管辖的案件,从改变后的人民法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理期限。
人民检察院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法院后,人民法院重新计算审理期限。
三、取保候审后案件移交检察院了意味着什么
事例经过取保候审程序并依法予以提交至检察机关后,此举通常表明公安部门已经顺利地完成了对相关案情的深入调查工作,并且其判定为涉案人的犯罪行为事实明确,相关证据也符合法律规定的证据链要求,具备充足性与可靠性两方面特点。在这一关键环节中,检察院将会对所有涉及的事例材料进行全面而细致的审查,其中包括对各类证据的严格审核以及对犯罪嫌疑人所实施的犯罪行为及其对应的罪名进行准确的认定等等。依据上述审查结果,检察院有权做出提起公诉或者不予起诉的最终决策。若决定对事例提起公诉,那么该事例便会正式进入由法院主导的审判阶段;反之,若决定不予起诉,那么涉案人员可能就无需再面对刑事诉讼的追究。在此期间,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取保候审规定,随时准备接受传唤,积极配合检察院的各项工作安排。
关于取保候审的批准机构,在侦查环节由公安机关决定,审查起诉阶段由人民检察院批准,审判阶段则由人民法院决定。 在决定是否准予取保候审时,需综合考虑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社会危害性、案件性质、情节、可能的量刑以及财务状况等因素,并结合当地经济发展水平进行评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