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要求员工离职赔偿标准
当有公司决定让员工离职时,若这种行为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经济补偿准则的双倍向该名员工支付赔偿金额。
具体来说,经济补偿应依据员工服务于本单位的工作年限为基础,每满一年即可获得相当于其一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而对于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员工而言,他们的经济补偿将以一整年来计算;
至于那些工作未满六个月的员工,则可以获得半个月工资标准的经济补偿。关于“月工资”的定义,特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份内的平均薪酬水平。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公司要求员工签劳务合同是否合法
签劳务合同这事儿啊,可不是随便就来的。
有几种特殊情况下才行呢,不是啥时候都能签的哦!跟劳动合同比起来,签了劳务合同享有的那些福利待遇可是差得多呢。
要是有些无良企业为了逃避责任、省钱,选择在应该签劳动合同时跟你签劳务合同的话,那就是犯法的啦。
所以呢,有些人就得签劳务合同,例如:
2、退休后又回来工作的人;
3、已经在别的地方签了劳动合同的兼职小伙伴;
4、还有企业内部退下来的人等等。
说到司法实践,要认定某份合同实质上是劳动合同,需要看这些条件:
1、劳动者得乖乖听人家用人单位的指挥去干活;
2、劳动者做事还得遵守用人单位的规矩;
3、劳动者做的事情必须是用人单位的正常业务。
就是说,只要你跟用人单位符合上述三个条件,即便签的是《劳务合同》,实际上也是劳动合同关系,还是按照劳动合同的规定办事儿。《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第一条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三、公司要求员工调岗员工不愿意怎么办
在此类情形之下,首先要审阅劳动合同中所涉及的关于工作职位以及岗位调动的具体条款。如果在合同中有明确列明的岗位规范,并且对岗位调动做出了严格而具体的限定,那么公司在没有得到员工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实施岗位调动就存在潜在的违约风险。反之,如果在合同中没有清晰具体地描述岗位,那么公司为了组织运营的中长期发展,或者人力资源管理的实际需求进行适当岗位调整将会变得合理。然而,员工仍然有权拒绝接受不公正的岗位调动,并妥善保存相关的书面凭证和电子记录,例如正式的通知文件、社交媒体的对话记录等等。另外,员工可以尝试与企业展开积极的协商交流,以期达成双方都能接受的解决方案。如果沟通过程失败,员工还可以选择向劳动监督机构投诉或者提交劳动争议仲裁申请,寻求恢复原有工作职位或者得到适当的补偿。这其中必须强调的是,员工仍需坚守原本的工作岗位,避免出现任何形式的旷工行为,这样才能保持自身权益不受到严重损害。
公司违法解雇员工时,需按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支付赔偿金。赔偿依据工作年限,每满一年赔一月工资,超六月不足一年按一年算,不足六月赔半月工资。月工资指离职前十二个月平均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