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破产条件及程序流程有哪些

最新修订 | 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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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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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企业或债权人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指定托管人接管公司。托管人对资产和负债进行清查,组织债权申报并审核。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商讨财产处置和分配方案。最终,依法按照优先级分配破产财产,破产程序终结。
有限公司破产条件及程序流程有哪些

一、有限公司破产条件及程序流程有哪些

首先,企业或者债权人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

其次,法院在收到申请后启动相应流程,并委任一位托管人对公司进行全面管理与协调工作;继而,托管人负责进一步接手企业管理权,对其资产及负债状况进行详细清理,同时组织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以及对申报内容进行严格审核;随后,法院将召集所有债权人举行会议,共同商讨关于破产财产处理方式以及具体分配方案;最终,根据法律规定的优先级顺序,对破产财产进行合理分配,从而顺利完成破产程序的终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

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

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

二、有限公司破产欠员工债务怎么办

当企业面临破产境地时,依据法定程序进行全面清算,首先会优先偿还员工的薪资报酬。

而在处理破产清算所得时,公司职员的薪酬待遇被置于更为优先的位置。

正是如此,破产财产在清除各项破产所需支出和共同利益债务之后,将会按照以下顺序依次偿付:

(一)破产企业拖欠员工的工资、医疗补贴、残疾补助费、抚恤费用等;

(二)破产企业应向员工缴纳的、除上一条列出款项外的各类社会保险费用;

(三)最后才是破产企业拖欠的税款;

(四)普通破产债权

若破产财产的价值无法满足上述各款项的同时清偿,则将根据比例进行公平分配。《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三、有限公司破产了欠款还不起怎么办

当企业宣告破产之际,须依照法定程序启动清算事务并履行清偿责任。首先,应当依法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随后法院将有权遴选出合适的破产管理人为企业的破产财产进行全权监管。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法规,在保证破产费用以及共同利益债务得到足额偿付之后,剩余的破产财产将会被依次用来偿还各项债务,具体顺序如下:1. 支付给员工的薪资、医药费、工伤补助等福利待遇;2. 缴纳所拖欠的各类税费款项;3. 最后才轮到各种普通破产债权。若仍有债务未能得到完全偿还,那么未得到清偿的那部分金额,债权人可在未来得知该公司存在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之时,再提出申请以期获得进一步的补偿。

企业或债权人向法院申请破产,法院受理后委任托管人管理公司。托管人清理资产与负债,组织债权申报并审核。法院召集债权人会议,商讨财产处理与分配方案。最终,依法定优先级分配破产财产,终结破产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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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流程及程序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工伤认定流程:提出申请——受理申请——调查核实——作出决定——送达决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伤认定办法》规定,工伤认定遵循以下流程: 一、提出申请 用人单位应当在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向统筹地区人社局提出工伤认定。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本人身份证或者社保卡复印件; (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 (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据: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2、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证明或者人民裁定、判决书; 4、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或者人民裁定书; 5、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 6、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公安机关、见义勇为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7、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 提交复印件的,需要把原件呈送人社局审验。 二、受理申请 人社局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15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补正材料后,在15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决定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决定书》;决定不予受理的,应当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调查核实 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可以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人社局进行调查核实时,应当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予以协助和配合,据实提供情况和证明材料。 四、作出决定 人社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其中,对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人社局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五、送达决定 人社局应当自工伤认定决定作出之日起20日内,将《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送达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用人单位,并抄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认定工伤决定书》和《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的送达参照民事法律有关送达的规定执行。 职工或者其近亲属、用人单位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或者对工伤认定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有限责任公司兼并程序及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有限责任公司设立的条件有哪些
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由五十个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一个自然人或者一个法人也可以单独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十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所规定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①公司名称和住所
②公司经营范围
③公司注册资本
④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⑤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⑥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⑦公司法定代表人
⑧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此外,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5、有公司住所。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是法定的注册地址,不同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场所。
(二)设立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原则主要采用准则主义,即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须经审批的外,只要具备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条件即可向公司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注册登记。根据《公司法》规定,设立有限责任公司一般应经过如下程序
1、发起人发起。这是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预备阶段,由发起人明确设立公司的意向,并作出必要准备。如果发起人为多人的,发起人之间应签订发起人协议,以明确各发起人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2、公司名称的预先核准。在我国,实行公司名称预先核准制度,在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拟设立公司的名称的预先核准。只有待名称获得核准后,再进行设立公司的后续行为。
3、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应当由全体发起人共同商议起草,并经全体股东共同同意通过方可生效。全体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4、必要的审批手续。如果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报经批准的有限责任公司,则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必要的批准手续。
5、缴纳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外,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股东在缴纳其出资额时,可以一次性缴足,也可以分其缴付,但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一次性缴足。同时,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0,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有限责任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6、验资。股东缴纳出资后,必须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股东不按法律规定缴纳出资的,除应当向公司足额缴纳外,还应当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公司成立以后,发现作为设立公司出资的非货币财产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足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7、申请设立登记。股东的首次出资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后,由全体股东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向公司登记机关报送公司登记申请书、公司章程、验资证明等文件,申请设立登记。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经审批的,还需要提交批准文件。
8、登记发照。公司登记机关对设立登记申请进行审查,对符合公司法规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签发之日为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之日,公司取得法人资格,开始对外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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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清算及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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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经营
宣告破产程序期限要多久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一、宣告破产程序期限要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零七条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企业破产清算的程序
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破产清算程序的进入取决于破产程序的开始,公司进入破产程序按以下步骤进行:
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其次,人民依法裁定并宣告企业破产,企业由此正式进入破产程序。
2、成立清算组
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由人民自宣告之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清算组由人民与同级人民政府协商指定,由相关人员包括律师、会计师等专业人员组成。刻制清算组图章;在银行开立帐号;、明确清算组的主要职责,并进行内部分工:接管破产企业。包括对破产企业人、财物各方面的管理,接管破产企业印章、财务帐册和凭证、重要文件及合同等。负责破产财产的保管、清理、估价、处理和分配。负责接收破产企业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清偿的债务或交付的财产。决定解除或继续履行破产企业未履行的合同。对破产企业财务进行审计,出具审计报告。对破产债权进行清理,审核债权人申报的债权。对破产企业对外债权进行清理,并依法追讨破产企业对外债权及外在财产。根据需要,要求债权人会议或召开债权人会议。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讨论后报请批准执行。在清偿有财产担保的债务后,收回破产企业的担保物。对破产企业于受理案件前六个月至破产程序终结的期间,其进行的
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2、非正常压价出售财产;
3、对于原来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
4、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
5、放弃自己的债权等行为,清算组有权向申请追回财产。于破产财产分配完毕后,提请裁定终结破产程序。破产程序终结后,向破产企业原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决定破产企业自破产宣告之日起是否继续进行生产经营。
其中律师工作:包括:产企业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对外债权的审查破产企业财产的产权界定对破产企业投资,包括项目投资及投资形成的法人实体进行权益比例和股权比例的界定,并负责起草权益转让和股权转让协议书代理破产企业进行和应诉负责财产所有人行使取回权的审核工作;负责审核破产企业所签定并正在履行中的合同,并决定是否继续履行;负责抵销权、别除权内容的审核。
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清算组正式成立,并进驻破产企业后,清算组便正式替代破产企业以其自身名义进行运作,对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包括破产企业印章的接收;破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接收;破产企业重要文件、合同的接收;破产企业财务的接收;破产企业财产的接收。清算组作为替代破产企业运作的实体,还须对破产企业进行必要的管理,包括:对破产企业的人事管理,如留守人员的确定,员工的安置及人事档案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生产经营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资产管理,如固定资产的管理,流动资产的管理,无形资产的管理,投资资产的管理,在建工程的管理;对破产企业的财务管理,如财务帐册、财务凭证的管理,银行帐号的管理,日常开销的管理和控制。
4、破产企业的财务审计
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破产企业财产范围的确认。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
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对外投资的清算:企业的对外投资包括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
对外债权的清算: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破产债权的清理: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并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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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纠纷的处理流程及程序有哪些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医疗纠纷处理需要经过哪些流程 1、医疗纠纷或投诉发生后,所在科室负责人应立即向医务科报告,隐匿不报者,将承担可能发生的一切后果。 2、因医疗问题所致的纠纷,所在科室应先进行调查,迅速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措施,控制事态,争取科内解决,防止矛盾激化,并接待纠纷患者及家属,认真听取患者的意见,针对患者的意见解释有关问题,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 3、医务科接到科室报告或家属投诉后,应及时做好登记,并向当事科室了解情况,与科室主任共同协商解决办法,如果患者能够接受纠纷投诉到此终止。如果患者不能接受,请患者就问题的认识和要求提供书面材料,医务科调查落实后提出解决方案,并向分管院长汇报,与患者协商处理意见,如患者接受,处理到此终止。 4、医务科无法解决的医疗纠纷,建议患者或家属按法定程序进行医疗鉴定。患方不鉴定、不、也不听解释,采取违法行为对我院正常医疗秩序构成影响的,依法上报县卫生、公安、司法等部门进行处理。 医疗纠纷解决途径 1、医患双方本着自愿、合法、公正的原则,在县人民调解中心医患纠纷调解室负责人的主持下进行调解。 2、患者或其家属可以向县卫生局医政股申请,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3、患者或其家属可向县人民提出诉讼申请,由组织安排司法鉴定或医疗事故鉴定,并依据鉴定结论,依法做出民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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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进入破产清算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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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的公司,由其债权人或债务人向公司所在地提交破产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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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成立清算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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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隐匿、私分或无偿转让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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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破产企业的全面接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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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破产企业的财务进行审计,:破产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如公司注册登记情况、股东情况及股权比例情况,破产企业注册资本情况及到位情况;破产企业财务管理情况:破产企业财务人员情况和变动情况,财务凭证及帐册保存情况,帐目记录情况,财务审批情况,如负责人、支出程序等,财务帐册及原始凭证的真实和完整情况;破产企业负债情况;破产企业涉诉案件情况,包括破产企业作为原、被告正于诉讼中的情况,败诉案件的执行情况及破产企业原、被告,但为其他公司提供财产抵押或经营担保而涉诉的案件。破产企业的主要资产流向,作为债权人非常关注的问题,一般应对其作专项说明:
破产企业历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财务人员责任的审计情况;
破产企业现有职工情况、集资情况、保险情况、缴交税款情况;破产企业有无在破产案件受理前六个月的无效行为的情况。
5、破产财产的清理、清算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这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
破产财产产权归属的确定。破产企业财产范围的确认。破产企业财产自然状况的核实;破产企业财产的评估。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产的过程,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
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对外投资的清算:企业的对外投资包括项目投资、证券投资和股权投资三种形式,因此对破产企业的对外投资的清算也相应的分为:对破产企业项目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证券投资的清算。对破产企业股权投资的清算。
对外债权的清算:将真正的对外债权清理出来,将所谓的对外债权清理出去;对已确认的对外债权进行实际追讨。
破产债权的清理:破产企业合同的清理;破产企业涉诉案件的清理。
6、制定破产财产分配方案
并进行破产财产分配方案包括的内容:破产财产总额及构成;应优先拨付的破产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员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总额及构成;破产企业所欠税款总额及构成;提留款(暂不分配的款项)总额及构成;用于破产债权分配的财产总额及构成;
破产财产分配的步骤:由清算组提出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后,报请裁定后执行;清算组在破产财产分配方案经确认后三日内制作分配表;清算组执行分配方案,并通知债权人限期领取财产,逾期未领取,可以提存。追加分配。
7、制定破产清算报告
制作一份破产清算报告,提交债权人会议和。破产清算报告的内容包括:破产清算组的成立情况;清算组完成的主要清算工作;破产企业大宗资金的走向及回收情况;破产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经营管理人员的离职在职审计情况;企业破产原因分析;破产清算案待研究和待完善、待解决的问题。
注销原破产企业登记,提请终结破产程序,清算组正式撤消。破产企业的破产清算程序正式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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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述企业的破产界限,破产财产及破产债权清偿顺序
[律师回复]
1、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的,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依照破产法的规定宣告破产。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宣告破产:

1)公用企业和与国计民生有重大关系的企业,政府有关部门给予资助或者采取其他措施帮助清偿债务的;

2)取得担保,自破产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清偿债务的。企业由债权人申请破产,债务企业上级主管部门申请整顿并且经企业与债权人会议达成和解协议的,中止破产程序。
2、宣告企业破产的法定条件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1)企业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
2)在企业整顿期间,债务人有违背和解协议,侵犯债权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生的;

3)企业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3、破产财产是指企业被宣告破产后,依法可供债权人进行分配的该企业的财产。破产财产包括:(
1)宣告破产时破产企业经营管理的全部财产;(
2)破产企业在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结前所取得的财产;(
3)应当由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
4、破产债权是破产企业的债权人所享有的依法可从破产财产中受到清偿的债权。破产债权主要有:(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未到期的债权,视同到期债权,但应减去未到期利息;

4)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其数额超出担保物价款的未受偿部分;

5)清算组决定解除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因此收到的损失额。
5、破产财产优先拨付破产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
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
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请问破产申请执行程序具体的流程是什么。我们公司最近经营不善,准备要申请破产,不知道具体流程是什么。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破产申请执行程序具体的流程是什么的问题,破产程序大概可以分为以下几个阶段:
开始程序 、宣告程序 、进行程序 、终结程序 、复权程序[1]
开始程序
破产程序因当事人申请而开始,债权人和债务人都可以提出破产申请。提出申请时,必须讲明破产原因。破产案件一般归债务人营业所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的,归债务人普通审判籍所在地的法院管辖;无营业所与普通审判籍的,归债务人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管辖。对当事人提出的破产申请,法院要进行审查,有正当理由的,予以受理,否则即予驳回。
宣告程序
破产由法院宣告。宣告破产前,必须对破产案件进行审理。审理方法由法院决定,可以依职权调查,可以进行言词辩论,也可以两种方法同时采用。审理后,确认具备以下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①具备法定的破产原因;
②债权人具有申请破产的权利;
③债务人具有破产的能力。
宣告破产要使用书面裁定。破产裁定书必须记明宣告破产的具体时间,确定呈报债权时间,确定调查债权和召开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宣布扣押命令,采取保全措施。
进行程序
法院宣告债务人破产后,应从熟悉会计或者法律业务的人员中,选任破产管理人,并即发出公告宣布下列事项:破产裁定的主要内容;破产管理人的姓名、住址;报明债权的时间;第一次债权人会议的日期;命令破产人的债务人和财产持有人,不得向破产人清偿债务或者交付财产,而应向破产管理人说明情况,听候处理。
报明破产债权,应当遵守法院规定的期限,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的,不能成为破产债权,不得以破产人的财产受偿。报明破产债权的方式,是向法院提出书面报告,说明债权数额和形成债权的原因,并提出必要的证据。
法院对于报明的债权,必须进行调查。参加调查的主要人员是破产管理人,另外还有破产人和已经报明债权的破产债权人。对于申报的债权,破产管理人和破产债权人可以提出异议,由法院审理确定。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已经消除的债权,即可确定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持有人,有权参加债权人会议和破产人财产的分配。债权人会议是债权人表达意志的组织,由所有登记的破产债权人组成,由法院召集和主持。
在执行程序中,可以清算和分配的破产人的财产,叫做破产财团。在破产宣告时和破产程序进行中,一切属于破产人的财产,以及将来可以行使的财产请求权,都属于破产财团。破产财团由破产管理人占有、管理、变价和分配。
终结程序
结束破产案件的法律程序。结束破产案件的原因是分配、强制和解与破产终止。
①分配。是终结破产程序的主要形式。破产管理人应当根据破产财团的变价情况,按照破产债权的性质和数额,依据平等分配的原则,制作破产财产分配表,经破产人会议同意和法院批准,进行分配。
②强制和解。是指破产人与债权人达成协议,以解决他们之间的债务纠纷。强制和解须经债权人会议讨论,得到出席会议的过半数债权人(其债权数额超过破产债权总额3/4)的同意。即可决议通过,对全体债权人发生效力,不同意此项办法的少数债权人也得遵守。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和解协议,须经法院审查,作出许可或者不许可的裁定。许可裁定确定后,即终结破产程序。
③破产终止。原因有二:()经全体破产债权人的同意;()因破产财团的财产太少,不足以偿付破产程序的费用。不论哪一种原因,破产终止均须法院裁定确定。
复权程序
复权是恢复破产人因破产宣告而被限制的各种权利。破产人的权利是否受限制,各国破产法规定不同,如法国采取惩戒主义,限制破产人的各种公私权利;德国采取非惩戒主义,不限制破产人身份上的权利。
复权的申请,由破产人向法院提出。破产人在清偿债务后,或者依其他方法免除债务时,才有权提出申请。破产债权人有权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或者异议无理由的,法院作出准予复权的裁定,恢复破产人受到限制的各种权利。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流程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限责任公司破产清算程序:
一、股东会做出解散公司的决议;
二、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一)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二)通知、公告债权人;
(三)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四)清缴所欠税款以及清算过程中产生的税款;
(五)清理债权、债务;
(六)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
(七)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三、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债权人申报债权,应当说明债权的有关事项,并提供证明材料。清算组应当对债权进行登记。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四、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公司财产在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和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有限责任公司按照股东的出资比例分配。清算期间,公司存续,但不得开展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公司财产在未按前款规定清偿前,不得分配给股东。
五、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
六、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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邀请招标的流程及程序
邀请招标是采购部门挑选优质厂商发出投标邀请,通过公正流程选定中标者的方式。适用条件包括产品特殊性、供应商有限或公开招标费用过高。适用于技术含量高、潜在供应商少或项目规模小的情况,经济效益不一定比公开招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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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纠纷
郑州市工伤认定流程及程序是怎么样的?
[律师回复] 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郑州工伤认定程序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申请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 2、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 4、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 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6、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1、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及时对材料进行审核。对申请人提交材料完整的,应当自收到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2、申请人提交材料不完整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当场或者在15个工作日内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补正材料告知书》,一次性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并自补正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 3、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受理通知书》;不予受理的,出具《工伤认定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不予受理工伤认定申请: (一)申请人不具备申请资格的; (二)工伤认定申请超过法定时效的; (三)不属于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管辖范围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 5、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遇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中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中止通知书》: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发生争议,在依法定程序处理劳动争议期间的; (二)需要有关部门对相应事故的结论为依据,而有关部门尚未作出结论的; (三)由于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工伤认定决定难以作出的; (四)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中止的情形。 工伤认定中止的情形消失或申请人提供新的证据后,恢复工伤认定程序。工伤认定中止的时间不计算在工伤认定的时限内。 6、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经进一步调查核实,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终止工伤认定,并向申请人出具《工伤认定终止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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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律师,我的叔叔的公司因为破产要清算,请问破产清算的法定程序具体流程是怎样的?
[律师回复] (一 ) 、破产企业财产的清理,主要是指清算组对破产企业的财产进行权属界定、范 围界定、分类界定和登记造册的活动。如:
破产财产范围:破产宣告时破产企业的所有财产 ; 破产宣告后至破产程序终止前所 取得的财产 ; 破产企业行使的其他财产权利,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已作为担保 物的财产,其变现的价额超过其担保的债务数额的,超过的那部分财产。
(二 ) 、破产财产的评估。这是为破产财产的处理作准备,提供参考价格和底价。一 般由专业的评估师进行。
(三 ) 、破产企业财产的处理。一般指清算组对破产财产中非货币财产变现为货币财 产的过程,是整个财产清算的最后一项工作。一般由清算组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 原则,遵循先估价再公开最后经债权人会议讨论通过的程序,在债权调查完结后,以 不公开变卖或公开拍卖的方式进行。
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已作为担保物的财产不属于破产财产。对其的处理按以 下程序进行:
1. 法院对破产企业的担保财产进行单独登记,
2. 抵押权人将担保财产全部证明资料向清算组移交,
3. 抵押权人将其直接占有或管理的担保财产向清算组移交,
4. 抵押人向清算组出具解除抵押关系的书面证明,由清算组办理担保财产过户手 续,
5.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交由拍卖行拍卖,
6. 清算组将担保财产拍卖款项单列,扣除费用后,交给抵押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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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程序的执行及效力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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舅舅是自己开的公司,一直生意不怎么样,现在还欠款一大笔,帮舅舅咨询一下破产程序是什么流程
[律师回复] 破产的法定程序:
  
一、申请
  破产申请,是指当事人向法院提出的宣告公司破产的请示。
  
二、受理
  人民法院裁定或受理公司破产案件后,应当在10日内通知债务人和已知的债权人,并发布公告。债权人应当在收到通知后的30天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说明债权的数额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证明材料。逾期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三、宣告
  法院对债权人或债务人提出的破产申请进行审理,确认其具备法定条件的即可宣告破产。
  公司宣告破产的界定,是指公司宣告破产的法定条件成立,被人民法院宣告公司破产。
  宣告公司破产,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法人破产还债程序的规定进行。
  公司破产,是指对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由债权人或者由债务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还债。公司破产成立的条件有两层意义:
  
一、公司不能清偿债务,指公司在经营中陷入困境,不能偿还债务或者不能继续偿还债务。偿还的能力表现于:
  1)公司的负债超过公司的资产,出现资不抵债的情形;
  2)是指公司的负债虽然未超过公司的资产,但由于种种原因,公司无力调动资产还债;
  
二、公司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是指不管是主观还是客观因素造成的,公司已无能力偿还已到期应依法偿还债务的情形。
  公司出现上述情况,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企业法人因严重亏损,无力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债务人破产;债务人也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还债。
  企业经人民法院批准宣告破产,进入破产程序。
  
四、清算
  公司法规定,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被依法宣告破产的,由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五、破产
  破产终结是指法院裁定的破产程序的终结。


擅长: 山东
其他回答
申请程序:
第八条 向人民法院提出破产申请,应当提交破产申请书和有关证据。
破产申请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人、被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二)申请目的;
(三)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四)人民法院认为应当载明的其他事项。 以上是破产程序这个问题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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