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付了定金签了合同不想要了可以退吗
在正常情况之下,倘若支付了定金且签署合同之后却又萌生悔意,想取消购买行为的话,那么这笔定金通常是无法退还的。因为定金所代表的含义就是对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若支付定金的一方未能按照约定履行义务,则其将失去索回定金的权利。
然而,若是由于非可归咎于双方的原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那么此时定金便应予以退还。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二、付了定金签了购车合同可以不要吗
购买车辆时,支付预订金并签署购车合约后不得随意废止该合同。
若经双方友好协商,同意终止合约者,买方亦应对此负有一定的违约责任,需对对方可能遭受的损失进行赔偿补偿。
因此,预订金在通常情况下并不予以退回。《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三、付了定金签订的购房合同有效吗
在常规情况之下,交付定金并签署完成的购房合同是具备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定金是一种保障合同得以顺利执行的担保形式,可以降低当事人因一方违约或毁约而遭受损失的风险水平。购房合同时经过买卖双方的真实意愿表达,未违背任何法律法规的强行性规定和社会道德准则的话,那么此份协议便可被视为正式成立并且具有法律效力。然而,我们需要全面考虑到影响合同效力的各种因素。比如,卖方对于所售房产是否拥有合法的处置权,以及合同条款是否完整、明确易懂。如果出现了合同无效的法定情形,例如一方当事人通过欺骗、威胁等手段来达成合同,从而损害到了国家的利益;或者是恶意勾结,企图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者的利益等等,那么这样的合同就会被认定为无效。总的来说,仅仅是支付定金和签署合同这一行为本身,往往足以使得购房合同产生法律效力,但是具体情况仍然需要根据更多的细节进行判断。
正常情况下,支付定金并签订合同后,若想取消购买,定金通常不予退还,因为定金是对履行合同的担保。若支付方未履行义务,将失去定金。但如果合同因双方无法控制的原因无法履行,定金则应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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