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规定,在员工因公负伤的治疗期间,其所享受的工资支付并非仅仅是基本工资,而应继续保持原有工资福利待遇的水平不变。换言之,即受伤员工在法定的停止工作及留薪期内,其应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各类计酬项目均应当与受伤发生之前相同。而具体计算方法则是参照员工在受伤前所从事正常工作时的工资水平进行发放。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二、工伤期间工资谁来发放
当职工在受伤住院期间,其薪酬待遇将由企业按月发放。我们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中的相关条款,具体的法律依据是第三十三条:若职工在执行工作职责过程中遭遇了意外伤害或罹患职业病,导致必须停止工作以接受工伤医疗治疗时,在这段称为“停工留薪期”的时期里,原有的工资标准和福利待遇都应当维持原样,这部分资金将会由所在的企业每月按时进行支付。同时,停工留薪期的期限一般为不超过12个月。如果员工因伤情较为严重或是情况特别复杂,而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的审慎判断与核实之后,的确有必要适当延长停工留薪期的话,那么这部分延长期限也不得超过12个月。当工伤职工被评估出达到伤残等级后,其原先享有的薪酬待遇会予以暂停,然后根据这部法规的相应规定,来享受得到伤残待遇。当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之后,依然需要进行后续治疗的时候,他们依然能够享受到工伤医疗待遇。对于那些因为生活无法自行料理而在停工留薪期内需要他人照顾的工伤职工来说,这部分开支也将由所在企业来承担。《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
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够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在劳动者因工伤而处于基础劳资关系暂时中止的停工留薪期内,其原本享有的工资及福利待遇将保持不变。然而,加班费用并不包含在这些基本工资和福利待遇之内。若您认为由于工伤事故的发生,您未能得到应有的加班费用,并因此遭受了经济上的损失,那么我们建议您需要明确以下几个关键因素:关于您实际加班的实证实据,例如,详细的考勤记录以及确切的工作安排通知等等。接着,您需要确认所在用人单位在您发生工伤事故之前是否已经进行了相应的加班费支付。只要用人单位确实存在失误,那么你们就有权利进行协商以寻找到解决方案;倘若协商无果,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督管理机构进行投诉,或者直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请,以申请用人单位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全额支付您所应得的加班费用。请务必留意,劳动仲裁的时效性是一年,务必在法定期限内行使自己的权利。
员工因公负伤治疗期间,工资福利应维持原水平不变,包括工资、奖金、津贴等,均按受伤前正常工作的标准支付,确保法定停工留薪期内待遇不受影响,具体计算依据其受伤前工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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