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诈骗罪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
涉及到构成合同诈骗罪所签订的合同,通常情况下都是无效的。
这是因为,合同诈骗罪的本质在于行为人以非法占有为主要目的,在与被害人所进行的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过程当中,采用各种欺诈手段,从而从被害人处获取不正当的财产利益。
在此种情形之下,由于合同的签订过程严重违反了诚实守信以及合法合规等基本原则,因此无法产生任何法律上的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以虚假的意思表示隐藏的民事法律行为的效力,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处理。
二、合同诈骗罪的立案标准有哪些方面
倘若评估一种行为是否触犯了刑法中的侵占罪,我们需要观察其是否是出于非法占有目的,并在签署或者实际履行商业合同的过程中实施了欺诈手段来获取对方当事人财产。
如果发现存在以下情况之一,那么这种行为就将被视为具有违法性质,应当遭到法律的严厉追究:
第一,任何个人利用欺诈性手段进行的公私财产盗窃行为,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到20,000元之间;
第二,若是某个组织的直接负责人及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他们以该组织的名义实施了诈骗活动,而从这一诈骗行为中所获得的利益均归属于该组织,那么当这类活动所涉及的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0元到200,000元之间,也将面临司法的严肃处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聘请律师费谁承担
对于涉及合同诈骗罪的认定与处理的事例而言,委托方往往需独自承担聘请辩护律师所产生的相关费用。
因为,在合法公正的司法程序中,律师费用并不被视为诉讼过程中所必需的必付开支。
然而,在特定的情境之下,比如当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因维护自身权益而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其中自然包含了律师费,那么便应按照合同中的具体条款来确定责任承担者。
此外,倘若存在着法律明文规定的特殊情况,例如在涉及知识产权侵权的事例中,只要符合特定的前提条件,合理的律师费用亦有可能由败诉方承担。
然而,在合同诈骗罪的处理上,此类特殊规定并不普遍适用。
总的来说,除非在合同中有特别约定或者出现法定的特殊情形,否则在处理合同诈骗罪的过程中,委托方需要自行承担聘请律师所需的全部费用。
合同诈骗中签订的合同通常无效,因为此类行为旨在非法占有他人财产。行为人在签约与履约过程中,利用欺诈手段非法获利,违背了诚信与合法性原则。因此,这类合同缺乏法律约束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