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宣告破产后,职员们面临着被拖欠薪资的困境。
然而,他们应当采取合法手段来维护自身权益,追回属于自己的那部分工资收入。
首要任务是主动与公司的清算小组展开积极的沟通,确保他们能在清算事务进程中优先处理员工工资问题。
依据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之明确规定:在清偿顺序上,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支付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之后,再按照以下的先后次序进行支付:(一)首先是破产人为保护员工利益而暂留的用于支付工资、疗养费、残疾补贴及抚恤金的款项;
其次是应当划入员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员工的补偿金。
因此,在公司破产后的清算阶段,各位职员务必密切关注清算进度,妥善保存与工作相关的各项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据、考勤记录等等。
若与清算小组协商未果,可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向劳动仲裁机构提出劳动仲裁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二、公司倒闭了员工怎么赔偿
当贵司不幸面临破产时,对于尊敬的员工们的赔偿问题,我们将遵循以下原则进行处理:
首先,我们需精确核算每位员工的实时工作天数与月度薪资水平;
尔后,对于资历丰富的员工而言,他们只要满足在我司工作满一整年,便能享有一个月的经济补偿权利;
假如他们的工作年限超过六个月但未满一年,那么我们会统一按照一年的计工作年限作为参考计算;
而对于那些在我司担任职务不满六个月的员工,我们也将按他们在我司的工作期限,为其提供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关于整个破产清算过程中的财产分配优先级,我们将在优先偿还所有必要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之后,依照以下先后秩序进行:
首先,是破产责任人应支付的员工薪水、医疗费、伤残补贴费等,还包括应纳入员工个人养老金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以及法令或行政规章中明确规定须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款项。
其次,是破产人所拖欠缴纳的除上述款项之外的社会保险费用以及欠税。
最后是一般的破产债权。
若由于破产财产不够用,无法满足同一序列各项要求,我们将会按照相应的比例对这些请求进行分配。
同时,我们保留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企业员工的平均工资来进行计算的权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三、公司倒闭了欠款谁来还
当一家公司面临破产危机,相关欠款如何得以偿还是会因公司的法律类型以及面临的特殊状况而有所区别。一般而言,如果此公司是一家有限责任公司,那么其股东承担的负债责任将受到其自身出资比例的严格限制。在公司清算过程中,首先需要动用所有公司可控资产用以偿还原有的债务。一旦公司现有资产无法完全覆盖所有债务,那么剩余部分将会按照比例公平地分配给各个债权人。然而,如果该公司属于个人独资企业或者合伙企业,那么其投资人或者合伙人就必须对企业所产生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这意味着债权人有权向投资人或者合伙人提出用个人财产来偿还债务的请求。除此之外,我们还需要考虑到以下几个重要因素:1. 是否存在任何形式的担保;2. 公司是否有过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对于具体的偿还责任,我们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深入的分析与判断。
公司破产后职员被欠薪,应合法维权。先与清算小组沟通优先处理工资。破产法规定破产财产优先支付费用和债务后,按次序支付员工工资等。清算阶段职员要关注进度,保存证据。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对仲裁结果有异议可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