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签了劳动合同后不给我劳动合同怎么办
在签订了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未依法交付给劳动者的行为如何处理
若签署了劳动合同而未将其交予劳动者,那么劳动者可采取下列途径进行维权:首先是与用人单位达成协商;其次,劳动者也可以寻求所在工会的协助,让他们代为追索;此外,劳动者还可以向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备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机构以及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提出调解请求;如再不行的话,他们还能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该部门有权责令用人单位交付合同给劳动者;最后,对于劳动仲裁结果不满意的,劳动者可以自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一条
用人单位提供的劳动合同文本未载明本法规定的劳动合同必备条款或者用人单位未将劳动合同文本交付劳动者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九条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
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是工会的基本职责。
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等,推动健全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维护职工劳动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建立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二、签了劳动合同能辞职吗
尊我们需要明确了解的是,劳动者在决定离开其所在的就业机构时,只需提前一个月以书面文件的形式向用人单位递交辞呈即可终止劳务合同。这也就是说,劳动者无需在任何情况下获得用人单位的准许和批准,便能依法行使辞职的权利。在此,我将详细解析以下几种状况:第一,如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中所提到的情况,劳动者可以立即下达正式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然后直接离岗,无须等待用人单位的同意,同时还可以向用人单位索求尚未发放的薪资以及经济补偿款,即根据劳动者为用人单位服务的年限,每满一年就能得到相当于本人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以及相关的离职手续办理所需的协助等等;其次,如果劳动者未提前30天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而此时用人单位亦未出现《劳动合同法》38条所揭示的种种问题,那么劳动者需要尽职尽责的逐字提交辞职信后方可离去。然而,此时劳动者的行为已然构成违法行为,因此用人单位有权请求劳动者赔偿因劳动者离职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包括招聘该名劳动者产生的各类费用;最后,基于《劳动合同法》37条之规定,劳动者如希望提前30天与用人单位结束劳务关系,只需事先书面告知,即可实行,无需经过用人单位批准。值得注意的是,在试用期内,劳动者需提前3天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此外,用人单位应无条件地结算工资并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如果用人单位未能及时支付劳动者的薪酬或者不为劳动者办理离职手续,那么,劳动者可以通过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纷争。另外,为了保存证据,建议劳动者采用快递或者挂号信的方式递交辞职信,以便日后证明事实状况。《劳动合同法》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签了劳动合同不想干了要付违约金吗
通常情况之下,当员工签署了劳动合同时,若其欲不再继续任职,并不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责任。然而,存在两项特殊的情形需要引起关注:第一种情况,即公司向员工提供了专项的培训资金,实施专业技术方面的培训,同时双方达成了关于服务期限的明确约定,如在此期间员工违反了该项服务期的承诺;第二种情况,则是员工违反了有关竞业限制的约定。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员工按照法定程序提前通知雇主解除劳动合同,例如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雇主,或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天通知雇主,那么这种合法的离职流程将不会涉及到违约金的支付问题。总而言之,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应根据具体的劳动合同条款以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综合评估与判断。
劳动合同签订后,用人单位未依法交付给劳动者,劳动者可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寻求工会帮助,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劳动争议调解机构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交付合同。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在接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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