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到期,本人可以提出解除吗
合同期满之际,我能否申请提前解除?
在合约期满以后,依然具有解约的可能性,从而实现合约关系的天然解除。当合同在规定期限结束后,若无任何特殊规定,可视作双方已达成协议默认终止该份合约,无需另行办理繁琐复杂的合同解除手续。
然而,若某项合约关系被界定为具有固定有效期的法律范畴之内,则其无法继续保持永久性的存在;在合同有效期逾期之时,若合约关系已径消失殆尽,合约中的权利和义务亦随之消除,此时,将不再具备解除原有合约之合法性。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合同到期,续签合同岗位变更合法吗
合同期满之际,续订劳动合同之同时职位变更,其行为合法符合法律规定。
在续订劳动合同时,如果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能够在平等公正的条件下进行磋商并达成共识,那么就有可能对职工的工作岗位做出调整和变更;
反之,如未能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则无法改变员工所从事的具体岗位。
此外,用人单位也应尊重并配合在此过程中的协商结果,以便对劳动合同中有关条款进行相应的修订和更改。
值得留意的是,所有此类的变更都需要通过书面形式加以确认,并且修改过的劳动合同文本将分别归属于用人单位及劳动者各自保管以供查阅。《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合同法》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三、合同到期,哺乳期可以不续签吗
在哺乳期间,当劳动者的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该劳动合同应自动延长直至哺乳阶段的结束。
根据我国现行相关法律规定,雇主在劳动合同期届满后,不得以任何理由终止与其正在哺乳期间的女性员工的劳动关系。
这充分体现了对于处在特殊生理周期中的女性员工的劳动权益的特别保护措施。
假如在这个关键时期,雇主未能续订劳动合同,那么便是违规操作,此时,女性员工有权利要求雇主继续执行原有的劳动合同,或者向雇主要求支付由于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所带来的赔偿金。
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妥善保存所有与工作有关的证据,例如劳动合同、工资单等等,以便在必要的时候进行维权行动。
合约期满后,依然具有解约的可能性,若无特殊规定,到期即视为双方默认终止,无需复杂手续。但固定有效期的合约到期后,关系即消失,权利和义务亦终止。此时,解除原合约不再合法。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