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公司单方面解除是否合法
试用期期间公司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是否合法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试用期内用人单位无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然而,如果雇员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用人单位则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2.在试用期内经证实其无法满足岗位所需的录用标准和要求;
3.行为严重失职、涉嫌故意或恶意营私舞弊,且对用人单位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
4.严重违反用人单位内部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5.以及任何其他可能导致劳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试用期公司无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按照相关规定,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间无正当理由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应根据该劳动者在本单位实际服务年限进行相应赔偿。
具体而言,即每累计一年的服务期限,需向劳动者支付相当于两个月工资的金额作为赔偿金。
而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的情况,则按实际满一年来测算;
在不满六个月的前提下,则需要向劳动者给予相当于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试用期公司调岗位我不去有赔偿吗怎么算
在劳动者试用期期间,若企业欲对员工进行调整岗位,务必具备充分且合法的凭据。如若企业在无充足理由情况下强行调岗,而员工对此表示拒绝并进而导致劳动关系被解雇的话,此行为极有可能构成非法解除纷争,届时,员工将享有索取赔偿的权利。赔偿金额的确定,往往以员工在该企业的服务年资和薪资水平为参考。对于未足半年的工作时间而言,经济补偿应为半月工资;若是因为企业非法解除劳动关系所致的,其赔偿金额应按照经济补偿费用的双倍予以计算。然而,如若企业能够充分举证说明调整岗位具有合理性的话,例如:员工无法胜任原先职位的需求,或者新的岗位与原有岗位工作性质相近、薪资待遇相当、并不带有侮辱性及惩罚性等特点,那么员工拒绝接受调岗的行为便很难得到赔偿。
根据法规,试用期内雇主不得随意解雇员工。但员工若:触犯刑法被追责;不满足岗位录用标准;严重失职、营私舞弊致重大损失;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其他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情况,雇主可单方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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