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赔偿款打给个人还是单位怎么查看
工伤赔偿金的支付对象应为个人还是单位?如何查询相关信息?
关于工伤赔偿金的查询方式,以下内容可作为参考:若劳动者购买了工伤保险,则可以向负责赔偿手续办理的工伤保险机构进行咨询;
如若未购买此项保险,也可以通过查询自身的银行账户来确认赔偿款项已经入账与否。通常情况下,工伤赔偿的款项会在提交并审核过工伤待遇申请后的两月期限内划拨到位。对于因工伤所产生的相关费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以下部分:
1.治疗工伤过程中所产生的医疗费用以及康复费用;
2.住院期间的伙食补贴费用;
3.前往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时所产生的交通及住宿费用;
4.安装或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的费用;
5.生活无法自理者,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用;
6.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及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每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8.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以及因工死亡补助金;
9.劳动能力鉴定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第七条
工伤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基金的利息和依法纳入工伤保险基金的其他资金构成。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三)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二、工伤赔偿款是属于个人财产吗
工伤补偿款项应当视同为个人财产。
根据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所明确规定,以下五类财产可被视为夫妻一方的专属财产:
(1)一方在结婚前所拥有的财物;
(2)一方因为遭受人身伤害而得到的相关赔偿或补偿款项;
(3)遗嘱或赠与合约中明确规定仅由某一方享有所有权的财物;
(4)专门用于个人生活的日常用品;
以及(5)其他应该专属于某一方的所有物。
而在夫妻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所累积下来的下列任何财富,则都应被视作是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
(1)工资、奖金和劳务报酬等收入;
(2)通过生产、经营和投资活动所获取的利润;
(3)智力成果或发明的合法收益;
(4)继承或收到他人赠与的财产,但前提条件是遗嘱或赠与协议中已经明示此项财产只能归属其中一方;
(5)一方用自身婚前财产进行投资所产生的额外收益;
以及(6)男女双方实际缴付或应缴付的住房补充费用、住房公积金、基本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用等。《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三、工伤赔偿款一直拖着不给怎么办
倘若您的因工受伤的赔偿款项一直未能得到及时支付,您可以考虑采取以下几种法律手段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首先,您可以尝试与雇主或用人单位进行积极的协商沟通,明确告知对方您对于按照法定程序和规定时间支付赔偿款项的强烈需求。若经过多次协商仍未取得理想效果,您可以选择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该机构有权利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调查处理。此外,您也可以选择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这是一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解决纠纷的方式。在仲裁过程中,您需要充分准备相关的证据材料,例如工伤认定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以及劳动合同等,以便于证明您所遭受的工伤伤害及其相应的赔偿金额。若对仲裁结果感到不满,或者用人单位拒绝执行仲裁裁决,您有权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来捍卫自己的合法权益。
工伤赔偿金一般支付给受伤的员工个人。关于查询,若购买了工伤保险,可咨询工伤保险机构;未购买则查看个人银行账户。款项通常在提交并审核工伤待遇申请后两月内划拨。工伤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承担,包括医疗费用、伙食补贴、交通住宿费用、伤残辅助器具费用、生活护理费用、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因工死亡补助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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