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罪追回的钱给利息吗

最新修订 | 2024-10-18
浏览10w+
葛宇翔律师
葛宇翔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执业:5年主办律师
专家导读 就诈骗罪而言,其退赔行为普遍缺乏利率支持。在刑法领域内,对于涉及到的犯罪赃款的认定,始终遵循无息原则;并且,还存在着另一种拯救路径:被害人可根据自身权益发起民事赔偿案件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以寻求罪犯对于因犯罪行为而导致的经济损失进行赔偿。
合同诈骗罪追回的钱给利息吗

一、合同诈骗罪追回的钱给利息吗

合同诈骗罪案件中所追回的涉案资金,是否会产生利息收益?

关于诈骗案件的被害人所遭受的经济损失能否获得加倍利息补偿这一问题,从法律角度看,退赔原则通常并不涉及利息计算。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对于涉案的非法所得赃款,一直以来都不考虑对其进行利息收益的评估。

此外,司法界亦提供了另一种权利补救方式:当受害方认为犯罪分子的犯罪行径导致其财物损失时,可通过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或者在被告人构成犯罪的情形下附加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方式,请求罪犯全额赔偿犯罪行为而造成的实际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二、合同诈骗罪与普通诈骗罪的区别是如何

1.在侵害的客体层面上,诈骗罪仅仅对公众或私人的财产所有权益造成侵犯,其所侵犯的客体较为单一;

然而,相较于此,合同诈骗罪则不仅触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这一法律红线,同时也严重扰乱了市场交易秩序以及国家对于合同管理制度的有效执行,因此,它所侵犯的客体相对更为复杂。

这正是为何诈骗罪被归类为侵犯财产权犯罪类型,而合同诈骗罪却被视为破坏社会市场经济秩序的犯罪行为的根本原因之一。

2.从客观方面来看,诈骗罪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通过各种欺诈手段,使得受害人陷入错误认知并自愿交付财产。

诈骗罪的实施方式多种多样,并不局限于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

而合同诈骗罪则是指行为人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等手段,从而非法获取合同另一方当事人的财物。

因此,合同诈骗罪的手段仅限于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通过利用合同的形式来骗取公共或私人的财产。

3.要明确区分合同诈骗罪与诈骗罪,关键在于判断诈骗行为是否发生在签订、履行合同的过程中,以及是否利用合同的形式来骗取公共或私人的财产或财产性利益

换句话说,就是要看该行为是否以合同这种交易形式为幌子,只要我们能够准确理解何谓“合同”,那么二者之间的界限便会清晰明了。《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产权证明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三、合同诈骗罪不予批准逮捕怎么办

对于合同诈骗案未予批准逮捕的问题,其具体原因可能涉及多个方面。首要任务便是仔细评估事件中所提供的证据材料,判断这些证据是否能够充分证明犯罪行为,从而无法满足逮捕所必需的法定条件。若是出现此类状况,侦查机构往往会采取进一步的调查措施来充实证据。在此期间,虽然涉案人员尚未被正式逮捕,但他们仍然处在刑事诉讼程序之中。作为被告人一方,应当积极配合律师的工作,整理事件的事实脉络以及相关证据,并制定出可能的辩护策略。倘若发现有新的证据或者有利于自己的情节,应立即与律师进行沟通交流,以便在接下来的诉讼环节中取得更为有利的结果。而对于受害人一方来说,则需要密切关注事件的发展动态,敦促侦查机构加大力度进行深入调查,同时也要注意搜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资料,为未来可能发生的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做好充分的准备。

在法律视野下,诈骗案的被害人经济损失通常无法获得加倍利息补偿。退赔原则不包含利息计算,非法所得及赃款不计利息。受害方可依法提起民事赔偿诉讼或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罪犯全额赔偿实际损失,作为权利受损的补救途径。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6.3k字,预估阅读时间15分钟
浏览全文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2977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合同诈骗罪追回的钱给利息吗
一键咨询
  • 延庆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通州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174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6****4844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825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4****8807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250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8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门头沟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丰台区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743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6****4622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西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丰台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石景山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1****848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海淀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延庆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0212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65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昌平区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2****8243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怀柔区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东城区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2****474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4****4327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5****4586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吐鲁番156****6569用户3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哈密188****9510用户4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伊犁156****9856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自愿多付利息能否追回
视情况而定。自愿多付利息一般不能追回,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属于正常借贷利率范围内的,但是债务人自愿多给则不能追回,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就超过法律规定但是债务人仍然自愿给付的则可以追回。
10w+浏览
债权债务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返利诈骗能追回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返利诈骗能追回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利息是否是追偿范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无论是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内部法律关系来看还是从保证人行使代位权一般原理来看,利息均属于追偿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起算点笔者认为应当自清偿之日起算,利息既然是一种损失应该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即清偿之日起算,计算标准参照法定利率。追偿是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人以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行为。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有的既有承运人的责任,但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了信守保险合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可首先由保险人赔付,然后,被保险人获得赔款后把有关证明和权利移交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向承运人索赔,追回赔款。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快速解决“债权债务”问题
当前2977位律师在线
立即咨询
利息是否是追偿范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无论是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内部法律关系来看还是从保证人行使代位权一般原理来看,利息均属于追偿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起算点笔者认为应当自清偿之日起算,利息既然是一种损失应该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即清偿之日起算,计算标准参照法定利率。追偿是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人以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行为。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有的既有承运人的责任,但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了信守保险合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可首先由保险人赔付,然后,被保险人获得赔款后把有关证明和权利移交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向承运人索赔,追回赔款。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利息是否是追偿范围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未经委托而提供保证的,根据无因管理的原理,保证人的追偿应以主债务人所受利益为限,主债务人必须偿还必要费用。无论是从保证人与主债务人内部法律关系来看还是从保证人行使代位权一般原理来看,利息均属于追偿的范围,关于利息的起算点笔者认为应当自清偿之日起算,利息既然是一种损失应该从损失实际发生之日即清偿之日起算,计算标准参照法定利率。追偿是保险标的发生损失后,保险人以代位求偿权向第三者责任方提出索赔的行为。海上运输货物保险,在运输过程中遭受损失,有的既有承运人的责任,但也属于保险责任范围;为了信守保险合同,保护被保险人利益,可首先由保险人赔付,然后,被保险人获得赔款后把有关证明和权利移交给保险人,由保险人代位向承运人索赔,追回赔款。保证人追偿权的成立
1、保证人向债权人履行了保证债务。不论保证人依何种方式履行债务,也不论保证人是履行了全部还是部分债务,只要保证人承担了保证责任,就可享有追偿权。
2、因保证人的履行而使债务人免责。所谓使主债务人免责,是指主债务人对债权人的债务因保证人的履行而消灭,并非指债权债务消灭。债务人非因保证人的保证债务的履行而免责的,保证人不享有求偿权。例如,债务人因自己的清偿行为而免责时,即使保证人又履行了保证债务,保证人也不享有向债务人追偿的权利。于此情形下,保证人只能依不当得利的规定请求债权人返还。
3、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无过错。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上有过错的,保证人丧失求偿权。例如,保证人在债权人请求其承担保证责任时,应行使主债务人的抗辩权而未行使,致使承担了不应承担的责任的,在此范围内,保证人丧失向主债务人追偿的权利。又如,保证人在为清偿或其他免责行为后,应当及时通知主债务人,以免造成主债务人的重复履行。如保证人在履行保证债务后怠于通知主债务人,致使主债务人善意地再为履行时,保证人也丧失追偿权。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借钱不给利息如何要回
如果借贷时双方明确约定了利息,而借款人没有履行还款义务,出借人可以尝试以下方法追讨:首先,出借人可以与借款人进行友好沟通,明确借款人的还款付息责任;如果双方协商无果,出借人可以收集借款合同、转账记录等证据,以便在必要时向法院起诉,借助法律途径来保障自己的权益。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非法集资会追缴利息吗
[律师回复] 对于非法集资会追缴利息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非法集资会追缴利息,因为利息也是属于非法所得。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颁布了《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意见》第五项规定了关于涉案财物的追缴和处置问题:向社会公众非法吸收的资金属于违法所得。以吸收的资金向集资参与人支付的利息、分红等回报,以及向帮助吸收资金人员支付的代理费、好处费、返点费、佣金、提成等费用,应当依法追缴。集资参与人本金尚未归还的,所支付的回报可予折抵本金。但也有一种例外的情况,根据《非法金融机构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取缔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因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而受到的损失由参与者自行承担,所形成的债务和风险不得转嫁给未参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活动的国有银行和其它金融机构以及其它任何单位。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办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五项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构成犯罪,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的资金应当与向不特定对象吸收的资金一并计入犯罪数额:
(一)在向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过程中,明知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而予以放任的;
(二)以吸收资金为目的,将社会人员吸收为单位内部人员,并向其吸收资金的;
(三)向社会公开宣传,同时向不特定对象、亲友或者单位内部人员吸收资金的。
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的数额,以行为人所吸收的资金全额计算。集资参与人收回本金或者获得回报后又重复投资的数额不予扣除,但可以作为量刑情节酌情考虑。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自愿多付利息可不能追回
视情况而定。自愿多付利息一般不能追回,如果双方约定的利息是属于正常借贷利率范围内的,但是债务人自愿多给则不能追回,如果双方当事人约定的利率就超过法律规定但是债务人仍然自愿给付的则可以追回。
10w+浏览
债权债务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2977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返利诈骗能不能追回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不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返利诈骗能不能追回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10w+浏览
刑事辩护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金融诈骗辩护 > 合同诈骗罪追回的钱给利息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