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未到各法律规定期限内时,若用人单位无合理之原因而擅自解雇员工,便构成了对劳动合同的非法终止。
在此情况下,该名员工将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索求赔偿金,这笔赔偿金将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进行计算。
关于经济补偿方面,其具体数额将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决定,每满一年即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标准。
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不足一年的员工,则按照一年的标准进行计算;
而对于服务时间低于六个月的员工,则仅需支付半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劳动合同不写期限有效吗,怎么规定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未标明劳动合同期限的劳动合同仍然合法生效,然而在此情况下,双方均可对劳动合同的期限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以书面形式加以明确。此法则是由该法律第17条中的第1款予以明确规定,即劳动合同须涵盖以下九个基本要素:(一)用人单位的全称、具体地址以及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信息;(二)员工个人的名字、居住地址及其持有的有效身份证件号码等重要信息;(三)劳动合同的有效期;(四)工作职责及实际工作地;(五)工作时长及相应的休息与休假制度;(六)劳动薪酬的相关事宜;(七)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保障;(八)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及职业危害防护措施;(九)法律法规中明文要求必须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必备事项。《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三、劳动合同不到期解除合同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在我们国家,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劳动合同尚未到期而进行提前解除的话,补偿标准主要受到解除原因的影响。若情况属于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那么其将需要按照经济补偿金额标准二倍的方式,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赔偿金。至于经济补偿方面,则是按照劳动者在本单位所服务的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就会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对于服务时间超过六个月但是不足一年的劳动者来说,将会被视为一整年的服务期;而对于服务时间不足六个月的劳动者而言,则只会得到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然而,如果是由于劳动者自身存在过错而导致劳动合同被解除,那么用人单位并不需要支付任何形式的补偿。但是,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的规定,对劳动者进行无过失性辞退,或者是依据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进行经济性裁员,那么他们都应该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这里提到的“月工资”,实际上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之前的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未到法定期限,用人单位无合理原因擅自解雇员工属非法终止合同,员工有权索要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本单位工作年限算,满一年付一月工资,超六月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月付半月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