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工伤保险赔付后单位是否还要赔付医药费
正常情况而言,在社保基金对员工受伤住院进行了赔偿之后,用人单位往往不需要再担负员工的医疗费用。
这主要是由于工伤保险制度设立的初衷和根本目标就在于确保员工在职业活动过程中所受伤害之后的治疗所需资金得到充分保障。
然而,假如用人单位在事故发生过程中具有明显的过失,以至于社保基金无法对所有必要的医疗支出提供全额补偿,那么用人单位很有可能会被要求承担起剩余部分的赔偿责任。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
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
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二、工伤保险赔完公司还用赔付吗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所明确规定,在员工依法获得工伤待遇赔付之后,同时满足特定条件时,实施工伤导致其身体遭受的伤害的相关用人单位亦需承担额外补偿责任。
仅仅针对七级伤残这一程度,举例来讲,若某位员工由于遭受工伤而使自身造成了七级伤残的事实,那么当此劳动合同终止之时,工伤保险基金会向其发放一次性的工伤医疗津贴,而雇佣方则要付出相应的一次性伤残就业津贴。
依据同样的法律条款,在满足特定条件之时,加班费亦可以得到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车祸保险赔付需要什么资料和手续
在涉及到车祸保险赔付事宜时,通常情况下我们需要准备并提交的资料以及办理相应手续包括但不仅限于如下几个部分:首先,最为重要的一项文件便是明确事故责任划分的事故责任认定书,它是我们确定事故责任归属的关键依据;其次,我们需要提供伤者的个人身份证明文件、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在医疗方面,我们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医院开具的诊断证明、详细的病历记录、医疗费用的正式发票以及详尽的费用清单等相关材料;若涉及到伤残问题,我们还需提供由专业机构出具的伤残鉴定报告;对于财产损失的赔偿,我们则需要提供维修发票、定损单等相关凭证;除此之外,保险合同同样是我们申请理赔过程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文件之一;最后,我们还需要按照保险公司的要求认真填写理赔申请书,同时附上能够证明事故真实性以及损失程度的相关照片、视频等辅助证据。
在整个理赔流程中,我们必须保证所提交的所有资料都完整无缺、真实可靠且具有法律效力,这样才能有助于加快理赔进度。
通常情况下,社保基金赔偿员工因工受伤住院的费用后,雇主无需额外支付医疗费。这是因为工伤保险旨在保障员工职业活动中受伤治疗的资金需求。但如果雇主在事故中有明显过失,导致社保基金不能完全补偿所有医疗费用,雇主可能需承担剩余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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