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案件审结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最新修订 |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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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民事纠纷案件在经过法院审理之后仍然可能需要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的处理。特别要提及的是自诉案件中的一类异于常见类型的特殊状况,即所谓的“公诉转变为自诉”的案件。在此类案件的公诉阶段,检察机关将会根据事实情况分别对应着以下四种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酌情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诉以及附带条件的不起诉。
刑事案件审结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一、刑事案件审结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

刑事案件审结之后,是否有权利提起民事诉讼?

民事纠纷案件在经过法院审理之后仍然可能需要进行刑事诉讼程序的处理。特别要提及的是自诉案件中的一类异于常见类型的特殊状况,即所谓的“公诉转变为自诉”的案件。在此类案件的公诉阶段,检察机关将会根据事实情况分别对应着以下四种情况作出不起诉决定:法定不起诉、酌情不起诉、证据不足的不起诉以及附带条件的不起诉。在一般情况下,对于证据不足导致的不起诉案件,在其转为自诉案件后,若司法机关发现有新的证据能证明该案具备提起公诉的前提条件,则仍可重新提交公诉申请。而在公诉期间并未提出的附带民事诉讼,此时亦可单独地发起民事诉讼要求。

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第四百零四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确定犯罪嫌疑人构成犯罪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属于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一)犯罪构成要件事实缺乏必要的证据予以证明的;

(二)据以定罪的证据存在疑问,无法查证属实的;

(三)据以定罪的证据之间、证据与案件事实之间的矛盾不能合理排除的;

(四)根据证据得出的结论具有其他可能性,不能排除合理怀疑的;

(五)根据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符合逻辑和经验法则,得出的结论明显不符合常理的。

二、刑事案件审查期限多久

1.依据中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简称刑事诉讼法)第172条明确规定:

“人民检察院对于所在区域内公安机构向其提交的案件,应在此程序公开透明的原则下于1个自然月内出具审判决定;

针对案情较为复杂或重要的案件,此期限亦可延长至半个月以内。

”同时,亦需强调,凡是涉及人民检察院审核起诉案件的相关事宜,无论是案件管辖权的变更还是时间的计算,均自该人民检察院接获相应案件之日起进行。

2.根据刑事诉讼法第175条所述,对需要进行补充调查取证的案件,时效性应控制在1个月以内完成,且补充调查的执行次数以两次为上限。

此外,在补充调查完成并送交人民检察院之后,人民检察院应对其重新确定审核起诉的期限。

此举旨在确保司法公正和效率。

3.在行政诉讼方面,起诉期限是指自然人、企业或其他社会团体认为行政部门做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有误,进而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请求,同时此类诉求能够得到人民法立案受理的法定时限。

因此,行政诉讼起诉期限是法律设立的起诉必行条件之一,旨在解答行政诉讼是否能顺利进入实体司法审查环节这一关键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三、刑事案件审结律师会见怎么收费

关于刑事事件审理结束之后,律师进行会见的收费标准,目前尚未有统一的规范性规定。通常情况下,这一收费标准会受到诸多因素的综合影响,例如事件的复杂程度、所处地域的经济发展状况以及律师个人的执业经验与声誉等等。一般而言,在经济较为发达的地区,律师的收费标准可能会相应地偏高。对于相对简单的事件,律师在每次会见中所收取的费用可能会达到数千元人民币左右;而对于更为复杂的事件,这一收费标准则有可能进一步提高。部分资深律师可能采取按小时计费的方式,根据其提供服务的具体小时数,收费范围在每小时数百元至上千元之间。此外,还有一些法律工作者倾向于采用整体打包收费法,即将整个事件的后续处理过程中所涉及到的多个会见事项,以一个固定费用的形式呈现给当事人。因此,我们强烈建议您在挑选律师协助自己处理刑事事件之时,务必就相关的收费方式及标准展开深入的交流和协商,进而签订一份明确无误的委托合同

刑事案件审结后,仍可发起民事诉讼。对于自诉案件,尤其是原公诉后转为自诉的,若民事诉讼已审结但检察院发现新证据并满足起诉标准,可重启公诉程序。未在公诉阶段提出附带民事诉讼请求的,日后可单独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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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结案后怎么提民事诉讼
跟单独提起民事诉讼的方法是一样的。刑事案件是由国家提起诉讼,由侦查机关进行正常。刑事附带民事案件中,对于案件审理的事实已经非常的清晰,且具有证明力,因此单独提起民事案件一定要等刑事案件结束之后才能提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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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提审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关于民事诉讼提审是怎么规定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的人或机关是:各级人民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及最高人民。提起再审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不同,相应地,提起的具体程序也就不尽相同。
(一)本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人民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一经宣告或送达,就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撤销、变更。如果裁判确有错误,则只能通过再审程序进行纠正。在本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是本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对本院审判人员和合议庭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因此,本院院长发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最高人民提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最高人民提审的,应通知下级,调取案卷进行审理;指令下级再审的,指令到达之时,为再审提起之日。下级接到指令后,再审的审理即应开始,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应报送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提审的案件,由最高人民自己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指令下级再审的案件,由下级作出裁定,进行再审。至于哪些案件适用提审,哪些案件适用指令下级再审,民事诉讼法未做规定,由最高人民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三)上级人民提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上级决定提审的,通过下级,提取全部案件材料,作出裁定,由自己进行再审;指令下级再审的,说明情况指出理由,并告知下级。下级接到上级的通知后,应根据通知进行再审,并将再审结果上报发出指令的上级。
对案件再审的程序
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案件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由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再审的案件,一种是由最高人民或上级指令下级再审或者自己提审的案件。案件不同,再审的程序也不同。
(一)原审人民再审的程序
决定再审的,由原审人民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同时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原审程序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原来是
第一审审结的,再审时仍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属于未确定的裁判,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原来是
第二审审结的,再审时仍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审理后作出的裁判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时,人民必须开庭审理,对方当事人应该出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对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却不能按撤诉处理。因为提起再审与、上诉不同,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程序不是基于原告提讼或上诉开始的,而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提起的,因而不能适用按撤诉处理的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影响人民对再审案件的审理。
原来是第二审审理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时,发现事实不清的,不应发回第一审重审,而应由第二审自己纠正。
(二)上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提审和指令再审的程序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再审。决定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1.指令再审的案件。对再审案件指令再审,只限于上级人民对其下级人民所审理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对下级人民依法作出的第二审裁判,不应指令第一审再审。
2.提审的案件。提审是指对下级已经审结但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上级认为不宜由下级再行审理,因而提归自己审判。提审制度建立的基础,一是审判权由人民统一行使的原则,二是上级对下级的审判活动有审判监督权。
提审主要发生以下几种情况:

一,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如果裁判确有错误,就应该进行再审。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某些案件的裁判是否确有错误,各级的认识并不一致。比如,一有的案件的裁判确有错误,但原来审结该案的却认识不到,或认为没有错误,此时,上级可把案件提归自己审判。

二,由于上级和下级之间并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当上级指令下级再审而下级不再审时,上级就可以自己提审。

三,上级和最高认为自己对案件进行审理为宜,就不一定指令下级再审,而可以自己提审。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再审案件原来是一审审理终结的,再审时适用第一审程序;原来是二审审理终结的,再审时适用第二审程序。但上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提审的再审案件,即使原来是一审审理终结的,也要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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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案件审结后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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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提审是如何规定的
[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民事诉讼的提审是如何规定的问题解答如下,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民事案件基于审判监督权提起再审的人或机关是:各级人民院长及审判委员会、上级人民及最高人民。提起再审的机关和公职人员不同,相应地,提起的具体程序也就不尽相同。
(一)本院院长及审判委员会提起再审人民对民事案件作出判决,一经宣告或送达,就具有约束力,不得随意撤销、变更。如果裁判确有错误,则只能通过再审程序进行纠正。在本院行使审判监督权的是本院院长和审判委员会,他们对本院审判人员和合议庭的审判工作进行监督。因此,本院院长发现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决定再审的,应当裁定中止原判决、裁定的执行。
(二)最高人民提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最高人民提审的,应通知下级,调取案卷进行审理;指令下级再审的,指令到达之时,为再审提起之日。下级接到指令后,再审的审理即应开始,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应报送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提审的案件,由最高人民自己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指令下级再审的案件,由下级作出裁定,进行再审。至于哪些案件适用提审,哪些案件适用指令下级再审,民事诉讼法未做规定,由最高人民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三)上级人民提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上级决定提审的,通过下级,提取全部案件材料,作出裁定,由自己进行再审;指令下级再审的,说明情况指出理由,并告知下级。下级接到上级的通知后,应根据通知进行再审,并将再审结果上报发出指令的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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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再审的,由原审人民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同时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原审程序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原来是
第一审审结的,再审时仍按第一审程序进行审理,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属于未确定的裁判,当事人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原来是
第二审审结的,再审时仍按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审理后作出的裁判为终审裁判,当事人不得再提起上诉。
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时,人民必须开庭审理,对方当事人应该出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对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却不能按撤诉处理。因为提起再审与、上诉不同,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程序不是基于原告提讼或上诉开始的,而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提起的,因而不能适用按撤诉处理的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影响人民对再审案件的审理。
原来是第二审审理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时,发现事实不清的,不应发回第一审重审,而应由第二审自己纠正。
(二)上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提审和指令再审的程序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再审。决定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1.指令再审的案件。对再审案件指令再审,只限于上级人民对其下级人民所审理并已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对下级人民依法作出的第二审裁判,不应指令第一审再审。
2.提审的案件。提审是指对下级已经审结但裁判确有错误的案件,上级认为不宜由下级再行审理,因而提归自己审判。提审制度建立的基础,一是审判权由人民统一行使的原则,二是上级对下级的审判活动有审判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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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如果裁判确有错误,就应该进行再审。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某些案件的裁判是否确有错误,各级的认识并不一致。比如,一有的案件的裁判确有错误,但原来审结该案的却认识不到,或认为没有错误,此时,上级可把案件提归自己审判。

二,由于上级和下级之间并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当上级指令下级再审而下级不再审时,上级就可以自己提审。

三,上级和最高认为自己对案件进行审理为宜,就不一定指令下级再审,而可以自己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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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诉讼的提审是要怎样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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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最高人民提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最高人民对地方各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最高人民提审的,应通知下级,调取案卷进行审理;指令下级再审的,指令到达之时,为再审提起之日。下级接到指令后,再审的审理即应开始,审理后作出的裁判,应报送最高人民。
最高人民提审的案件,由最高人民自己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指令下级再审的案件,由下级作出裁定,进行再审。至于哪些案件适用提审,哪些案件适用指令下级再审,民事诉讼法未做规定,由最高人民根据具体情况选择适用。
(三)上级人民提起再审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发现确有错误的,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人民再审。
上级决定提审的,通过下级,提取全部案件材料,作出裁定,由自己进行再审;指令下级再审的,说明情况指出理由,并告知下级。下级接到上级的通知后,应根据通知进行再审,并将再审结果上报发出指令的上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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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再审的,由原审人民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同时另行组成合议庭,按照原审程序对再审案件进行审理。原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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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审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进行审理时,人民必须开庭审理,对方当事人应该出庭。被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缺席判决。但是,对于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却不能按撤诉处理。因为提起再审与、上诉不同,基于审判监督权的再审程序不是基于原告提讼或上诉开始的,而是由法律规定的机关和公职人员提起的,因而不能适用按撤诉处理的规定。原告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的,不影响人民对再审案件的审理。
原来是第二审审理的案件,按照第二审程序再审时,发现事实不清的,不应发回第一审重审,而应由第二审自己纠正。
(二)上级人民和最高人民提审和指令再审的程序最高人民对各级人民、上级人民对下级人民已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发现确有错误,有权提审或者指令下级再审。决定提审或者指令再审的,作出裁定,中止原裁判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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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已经审结的案件,如果裁判确有错误,就应该进行再审。但在司法实践中,对于某些案件的裁判是否确有错误,各级的认识并不一致。比如,一有的案件的裁判确有错误,但原来审结该案的却认识不到,或认为没有错误,此时,上级可把案件提归自己审判。

二,由于上级和下级之间并非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所以,当上级指令下级再审而下级不再审时,上级就可以自己提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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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诉中的特殊程序可以提出再审诉讼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民诉别程序可以申请再审吗 民诉别程序可以申请再审。 什么是特别程序 特别程序: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些非民事权益纠纷案件所适用的特殊程序,与此对应的是概念是通常诉讼程序(包括普通程序和简易程序)。适用的案件有两类:一类是选民资格案件,另一类是非讼案件。 特别程序案件在判决发生法律效力后,如果发现判决在认定事实或适用法律方面有错误,或者出现新情况、新事实,原审根据有关人员的申请,查证属实后,应当按照特别程序的规定自行撤销原判决作出新判决即可。特别程序案件由于其自身的规则而不能适用再审程序。 民诉别程序申请再审的条件 (一)申请再审的主体必须合法 申请再审的主体包括原审案件的的当事人及其权利义务承继者、案外人。《民诉法解释》第375条第2款:判决、调解书生效后,当事人将判决、调解书确认的债权转让,债权受让人对该判决、调解书不服申请再审的,人民不予受理。 (二)申请再审的对象必须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不予受理、驳回的裁定←《民诉法解释》第381条:非闭合性列举)和调解书(有证据证明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民诉法》第19 9、201条) (三)再审申请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 法条:《民诉法》第205条,《民诉法解释》第384条 再审申请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四种特定情形(新证据、伪造主要证据、作为裁判基础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变更、十二字行为)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申请再审,应当在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 申请再审的期间不适用中止、中断和延长的规定。 (四)申请再审必须符合法定的事由 针对生效判决、裁定申请再审的法定事由与针对生效判决、裁定提出民事抗诉和再审检察建议的事由相同。 (五)再审申请原则上应当向上一级人民提出 法条:《民诉法》第199条,《民诉法解释》第379条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有权)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选择)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当事人分别向原审人民和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且不能协商一致的,由原审人民受理。 (六)申请再审应提交必要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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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二审后当事人可以向原法院或上级法院提出再审要求,说明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
  《民事诉讼法》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再审: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二)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四)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五)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六)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七)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八)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九)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十)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十一)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十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
以上是对于民事诉讼二审新证据的回答,希望帮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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