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可以反悔不?

最新修订 | 2024-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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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敬立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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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支付定金但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一般有权反悔。是否能退回定金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需以书面协议约定,特殊情况下可按规定退还。建议咨询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二手房买卖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可以反悔不?

一、二手房买卖交了定金没签合同可以反悔不?

二手房屋买卖中支付定金但尚未签署合同,是否有反悔的权利?

购房交易中有缴纳定金然而尚未签订合约的情形下是否能够退回定金?答案是肯定的,但是同样要因具体情况而异,每种情况都需单独予以详尽分析。这取决于当事人缴纳定金时所达成的共识及是否有清楚明示的表述。无明确规定通常均可追回定金。

同时,各方当事人亦可就此问题展开协商以寻求妥善解决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法律规定,定金必须采取书面协议形式加以约定。尽管已支付定金,若出现特殊情况仍可以按规议予以退还。《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违约责任

二、二手房买卖办手续一般需要多久

遵循上述程序来进行二手房买卖的手续处理,所需时间大约为30个工作日以内。在此过程中,当事人必须向不动产登记中心递交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书、购房合同以及所购买房屋的产权证明等必备文书,并且需保证这些证件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不动产登记中心则会在收到登记申请的第三十个工作日内完成手续的办理。然而,在进行二手房买卖手续的办理过程中,还有许多细节问题需要关注:首先,必需提供的是登记申请书原件(受理窗口可提供);其次,申请人要提供身份证明;再次,必须核实房屋所有权证原件;接着,查看网上签订的当地市存量房买卖合同原件是否存在;如果买卖双方当事人选择的是通过专有账户划转交易结算资金,则需递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托管凭证原件;若选择自行划转,则递交存量房交易结算资金自行划转声明原件;此外,还须核对契税完税或减免税凭证原件;房屋所有权证上的房屋登记表与房屋平面图也不能遗忘,需准备产权人名字被遮盖复议买方人数加一的份数;最后,若是住宅类房屋的买卖,除了上述材料外,还需提供购房资格审核时申报家庭成员的身份证明、结婚证明、户籍证明及其他相关材料的原件;如涉及到央产已购共有住房的转移,还需提交《在京中央单位已购公房变更通知单》原件;对于已购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而取得契税完税凭证或房屋所有权证不满5年的,不能以市场价出售,若确实需要出售,则需提交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出具的确定符合条件的购房人的证明原件;若已经满5年出售,则需递交产权人户口所在区县住房保障部门开具的放弃回购权的证明;如需补交土地出让金,需提供相应证明;对于标准价、优惠价来说,补交房价款证明或满65年工龄的证明都需提供原件;对于国有土地使用证(整宗房产),以及整宗划拨用地或整栋楼房占用划拨土地的情况,需提供划拨土地转让批准文件;而对于商业配套设施的转让,则还需提供确保房屋按照规划用途使用的承诺原件。《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条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三、二手房买卖合同违约金规定多少合理

在涉及到二手房买卖事项的合约签署过程中,关于违约金的数额问题,通常应由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后共同敲定,然而关于其具体额度的设定,通常需要以违约行为可能带来的实际经济损失作为主要考量基准。从法律层面来看,尚未有任何明文对此作出严格且具体的限制与规定。在实践操作中,关于违约金的具体金额,我们可以结合以下几个方面来进行考虑:首先是已完成履行的合同部分所占总合同义务的比例;其次是违约方所犯错误的严重性以及对合同正常履行产生的影响;最后则是对于未来可能获得的收益的预估等等。倘若在合约中约定的违约金过高,超过了实际损失的范围,那么违约方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适当降低违约金的数额。反之,若违约金的金额过低,未能充分弥补非违约方的实际损失,那么非违约方也有权向法院或仲裁机构提出申请,要求提高违约金的数额。一般来说,将违约金设定在总合同价款的20%以内被视为相对较为公平公正的,但这并不意味着这就是一个绝对的标准。在做出最终决定时,还需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

在二手房屋买卖中,支付定金但未签署合同的情况下,一般有权反悔。是否能退回定金取决于具体情况和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定金需以书面协议约定,特殊情况下可按规定退还。建议咨询法律专家或律师以获取更详细的法律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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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老婆最近准备买一套房子,是通过中介公司联系的,我们、中介、房主三方都已经达成买卖协议付了定金,但是现在卖房者后悔了,二手房买卖卖房反悔怎么办呢?
[律师回复] 依据现行法律,如果出售的房屋是共有财产,卖方在出卖时需经全体共有人协商一致同意;否则,就可能导致买卖合同无效。司法实践中,常有共有人以出售房屋时没有征得己方同意或者追认为借口,要求法院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但是,当房屋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时,买方在买房时很难判断其所购房屋是一人所有或是共同共有。
《物权法》第106条规定:“无处分权人将不动产或者动产转让给受让人的,所有权人有权追回;除法律另有规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让人取得该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
(一)受让人受让该不动产或者动产时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价格转让;
(三)转让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已经登记,不需要登记的已经交付给受让人。受让人依照前款规定取得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所有权的,原所有权人有权向无处分权人请求赔偿损失。当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权的,参照前两款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一)》第17条第
(二)项和《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第89条也有类似的规定。可见,我国法律已经确立了不动产物权的善意取得制度。只要符合善意取得的条件,即买方受让房屋时出于善意,并支付了合理对价并进行了登记,则从保护善意第三人、维护交易安全的目的出发,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有效,允许买方取得房屋的所有权。
在审判实践中,按照最高法院的司法文件,区别不同的情形分别处理:
一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仅为卖方一人的,基于不动产的公示、公信原则,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系房屋的完全权利人,其与卖方之间签订的买卖合同,应认定为有效;但如有证据证明买方存有过错,与卖方恶意串通,损害其他共有人利益的除外。
二是房屋出售时,权利登记为数人的,基于部分共同共有人不得擅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法律规定,在其他权利人事后不予追认的情况下,应认定买卖合同无效;但买方有理由相信卖方有代理权,符合表见代理构成要件的,应确认买卖合同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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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二手房卖方反悔情形有哪些
情况一:卖方以出售房屋时未与其他共有人协商一致为由,主张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二:卖方以房屋没有取得权属证书为由,要求确认房屋买卖合同无效;情况三:因房价上涨,卖方反悔毁约;情况四:公司没有及时向卖方转缴定金或者由中介公司暂保管定金约定不明,导致卖方要求确定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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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买二手房,买方反悔后,卖方怎么办?
[律师回复] 一、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家反悔要如何处理 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买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 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 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提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另外,在实际中,为避免在遇到这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要在合同中列出基本情况:基本上就是你们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等,这是必须的,明确你们双方的基本情况。要是以后不管是房子,还是合同出现问题,只要按照合同上写到的相关信息就能够找到对方。 2、可以要求出售方或中介方明确写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涉及价款的问题:在合同中,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 4、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 5、违约责任:明确出现何种情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如何解决争议(仲裁、诉讼等)。 6、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7、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 二、购房前需要核查的信息 首先要弄清楚产权状况,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者依法查封,因在拆迁范围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若房屋仍设定抵押,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有的贷款抵押房产证上有抵押章,有的则没有不查档案则不会发现。而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不会主动提及。如此,可能造成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业主后,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发现房屋不能转让,由此则可能给买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其次要弄清楚房屋的类型,现在市面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房的使用权房。如果这类使用房未取得产权证,未经产权单位同意不能转让,不能办过户手续。同样,要避免购房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上述问题而遭受损失。因此,在购房看房的时候,必须 首先确定这是什么样的房屋类型,了解清楚后,才能做出是否考虑的决定。 三、二手房交易需注意哪些事项 1、房屋的评估价是否正确,真实。对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有些评估价含的水分很多,就容易造成评估价的不真实。有些中介试图低价收入、高价卖出,是导致与房屋市场价值偏离的主因,而这必然将直接影响买卖双方的利益。这里介绍一个简单的估价办法,二手房价格应为周边区域新建商品房市价的2/3左右,过高价格买入者,将存在贬值的风险,反之,平价或低于此价买入者将有利可图。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委托信誉良好、具有市房地局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专业评估机构估价,必要时还可要求出具评估报告,作为实际售价的依据。 2、二手房交易主体的资格是否符合。如卖方是否有房产证,产权是否清晰;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的现房不能买卖;若是期房出售则必须由开发商作出担保等。同时交易前,作为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并到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只有对交易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和判断,获得确认后,交易才可进行。
买卖二手房买家反悔了,怎么赔偿
[律师回复] 一、签了二手房买卖合同后买家反悔要如何处理 在签好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卖方又反悔的,就是实际违反合同约定了,此时,买方可以按照下面的做: 首先,如果买卖合同中对违约责任有明确的约定,买方可以选择按照约定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责任。 一般来说,双方在签合同的时候,就已经说好谁不交房需要承担什么责任,不过,通常就是退回房款, 然后再要求一些赔偿等。 其次,如双方协商不成,买方可以到提讼。可以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赔偿损失,或者要求解除合同,退还已付房款及利息,并赔偿损失。 另外,在实际中,为避免在遇到这种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就要注意下面几个问题: 1、要在合同中列出基本情况:基本上就是你们买卖双方的姓名、住所、联系方法等,这是必须的,明确你们双方的基本情况。要是以后不管是房子,还是合同出现问题,只要按照合同上写到的相关信息就能够找到对方。 2、可以要求出售方或中介方明确写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房屋位置、性质、面积、结构、格局、装修、设施设备、有无抵押、共有人是否同意出售。 3、涉及价款的问题:在合同中,写明总房价,注明是一次性付款、分期付款还是申请贷款,写清付款的时间,约定付款条件。 4、写明交房时间、条件、办理相关手续的过程及费用。 5、违约责任:明确出现何种情况时即视为违约,违约金、定金、赔偿金的计算与给付,产生纠纷协商不成时如何解决争议(仲裁、诉讼等)。 6、写明合同生效、中止、终止或解除条款。 7、在合同中约定变更与转让的条件或不能进行变更、转让的禁止条款。另外,补充一些条款时,一定要落实在文字上,并要求中介方在上面加盖公司公章。 二、购房前需要核查的信息 首先要弄清楚产权状况,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司法机关或者依法查封,因在拆迁范围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不得转让。另外,若房屋仍设定抵押,交易中心也不会办理此种房屋的产权过户手续,有的贷款抵押房产证上有抵押章,有的则没有不查档案则不会发现。而上述两种情况,常常会被购房者忽略,而房屋业主通常不会主动提及。如此,可能造成买卖合同已签订,买方首期款也已支付业主后,在办理产权过户的过程中发现房屋不能转让,由此则可能给买方造成很大的损失。 其次要弄清楚房屋的类型,现在市面上的房屋大部分为商品房,但也存在部分未转为产权房的使用权房。如果这类使用房未取得产权证,未经产权单位同意不能转让,不能办过户手续。同样,要避免购房人在办理产权过户时才发现上述问题而遭受损失。因此,在购房看房的时候,必须 首先确定这是什么样的房屋类型,了解清楚后,才能做出是否考虑的决定。 三、二手房交易需注意哪些事项 1、房屋的评估价是否正确,真实。对房屋评估价偏高或偏低,有些评估价含的水分很多,就容易造成评估价的不真实。有些中介试图低价收入、高价卖出,是导致与房屋市场价值偏离的主因,而这必然将直接影响买卖双方的利益。这里介绍一个简单的估价办法,二手房价格应为周边区域新建商品房市价的2/3左右,过高价格买入者,将存在贬值的风险,反之,平价或低于此价买入者将有利可图。在交易过程中,交易双方应委托信誉良好、具有市房地局颁发的房地产评估资质证书的专业评估机构估价,必要时还可要求出具评估报告,作为实际售价的依据。 2、二手房交易主体的资格是否符合。如卖方是否有房产证,产权是否清晰;还没有拿到产权证的现房不能买卖;若是期房出售则必须由开发商作出担保等。同时交易前,作为买方,可要求卖方提供房屋的权属证明文件、身份证明及相关证件,并到所属房地产交易中心查验房屋的权属登记情况。只有对交易主体的资格进行审查和判断,获得确认后,交易才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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