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显然,这是不合乎法律规定的做法。劳动合同乃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确定双方劳动关系以及明确各自权利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按照相关规范要求,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成立劳动关系之时,必须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若该公司未能遵循此项基本原则,无疑构成了违法行为,在此背景之下,当事人可随时宣告解除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且无需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责任或赔偿问题。
此外,有必要强调的是,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即便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曾签署劳动合同,但只要其存在实质性的事实劳动关系,则劳动仲裁机构都应对此类纠纷予以立案受理。因此,广大劳动者有权利向当地市劳动保障局的劳动仲裁部门提起诉讼请求仲裁。《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没签合同辞职怎么赔偿
如面临未签订正式薪资合同而被雇主无故辞退的情况,您可依法提出双倍薪水作为补偿;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发放标准则是根据劳动者在原单位的服务年限,以基本月工资为基数,按照每年1个月的标准进行支付;对于累计服务超过6个月但不足1年的部分,将按1年处理;如果劳动者的服役期不足半年,则需向其支付半个月的经济补偿。值得说明的是,并非所有涉及到劳动权益纠纷的案件都受劳动仲裁委员审理,仅在本市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营实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与所招聘的工人之间产生的劳务纷争;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与一些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者所引发的劳动纷争,才属此范畴。若出现有关劳动权益的问题,当事人不希望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协商未能达成共识或协议生效后对方却未按约定履行义务时,可以向相关的调解机构提出调解请求;同样,当调解无法达到预期效果或类似情形再次出现时,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若对仲裁结果不满,除了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的外,还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予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三、没签合同辞退员工如何处理赔偿
对于未签署劳务合同导致辞退员工所引发的赔偿问题,其复杂性不言而喻。首先,根据现行法律法规,若用人单位自雇佣之日起超过一个月却未能在一年内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务合同,那么该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每月支付双倍的薪资。至于辞退赔偿方面,倘若用人单位无缘无故地解雇员工,这无疑是对劳动合同的非法解除,因此需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来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而经济补偿的具体数额,将依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进行计算,每满一年便可获得一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若劳动者在六个月以上但不足一年的时间内被辞退,则按照一年来计算;若工作时间不足六个月,则只能得到半个月的工资作为补偿。然而,如果员工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法律规定的情节,那么用人单位就无需赔偿。至于具体应该给予多少赔偿,则要综合考虑实际情况以及相关证据才能做出准确的判断。
依据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明确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必须签署以确认劳动关系。若贵公司未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构成违法行为,员工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关系且不承担违约责任。发生劳务纠纷时,劳动仲裁机构将受理事实劳动关系成立的案件。因此,员工可向本市劳动保障部门的劳动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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