宅基地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最新修订 | 2024-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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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涉及宅基地拆迁房屋的财产权益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以家庭名义申请,且土地管理局记录显示夫妻双方共有,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单方申请且记录仅归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宅基地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宅基地拆迁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宅基地拆迁所得房产的所有权归属问题

关于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归属为夫妻双方共同拥有的财产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具体分析不同情况加以判断。假如该宅基地的申请是以家庭名义提出,同时经过土地管理机构注册确认了该地块所有权属于夫妻二人共享,那么毫无疑问,此处的宅基地使用权便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反之,如果该宅基地的申请并非以家庭名义提出,并且土地管理机构只记录了单方权益归属,那么此处的宅基地使用权将无法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二、宅基地拆迁应该如何进行补偿

首先,我们了解到,农村的宅基地及其附属建筑物的拆迁补偿是采用独立分治的方式进行的。即,将土地本身的赔偿和土地上附着物(如房屋等)的赔偿划分开来。鉴于农村宅基地的所有权归属于村集体,因此,在面临宅基地拆迁时,其补偿主要分为两个方面。其中,一种是针对宅基地本身的补偿,另一种则是涉及房屋本身的补偿。

对于前者,因为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村集体,所以这种补偿会全部归属村集体,而不直接发放到宅基地使用者手中。而后者,房屋的所有权归于村民个人所有,因此这类补偿自然归属于房屋所有者。

当某位村民的宅基地被征收以后,若该居民没有其他可用的宅基地,那么村集体应当负责重新分配一块宅基地给这位村民,以便他们能够在新的宅基地上兴建新的住宅。值得注意的是,这种重新分配并不意味着可以无限制地获取宅基地。

关于土地补偿的对象,一般来说,可以划分为以下两种形式:一种是货币补偿,另一种是置换补偿。先来说说第一种货币补偿,它是按照相应的补偿标准,以每平方米宅基地多少钱的方式直接支付资金给村民。而后一种置换补偿则是将对应的价值折算成相应的面积,安置在指定的安置区。此外,还涉及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它们的补偿对象是财产的所有权,包括了宅院中的各类房屋、构筑物、相关设施、林木蔬菜等植被。

在此基础之上,特向您详细介绍《土地管理法》的内容。此部法律规定,在进行土地征收时,应根据被征用土地的原有用途来进行合理的补偿。具体而言,对于耕地的补偿费用,应该涵盖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面上各种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同时,该项法律也明确指出,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应该是被征用前三年年度平均产值的六到十倍;安置补助费则根据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量来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所需的补偿标准应该是耕地被征用前三年的年度平均产值的四到六倍。然而,需要特别强调的是,每公顷被征用的耕地所产生的安置补偿费用,最高不能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年度平均产值的十五倍。最后,关于房屋的拆迁补偿价格,其实就是由宅基地所在位置的补偿价格与待拆毁的住宅重建或新建费用两部分组成。计算公式如下:房屋拆迁补偿=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毁的住宅重建或新建费用。《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

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

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三、宅基地拆迁赔偿多少钱一平方

我国现行的宅基地拆迁赔偿标准并无全国性统一规定,亦非以单一货币价值作为衡量依据,而是受到诸多复杂因素影响,例如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土地市场价格波动以及拆迁政策等多方面因素。通常而言,拆迁赔偿主要涵盖了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及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款两大部分。其中,房屋重置成新价款将根据房屋结构类型、建造时期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而宅基地的区位补偿价款则主要与其所处地段的土地价值密切相连。值得注意的是,各地在实际拆迁赔偿过程中的具体补偿标准及结算方法存在显著差异。因此,建议您密切关注当地政府部门公布的拆迁补偿方案,该方案具有较高的权威性和针对性。若您对于补偿方案持有异议,可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如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等途径,以切实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涉及宅基地拆迁房屋的财产权益是否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宅基地使用权是否属于夫妻共有财产需视情况而定。若以家庭名义申请,且土地管理局记录显示夫妻双方共有,则属于夫妻共有财产。若单方申请且记录仅归一方所有,则不属于夫妻共有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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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补偿的,宅基地属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方式一般是货币补偿,拆迁时按平方和建筑材料计算。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1、土地法修正草案明确单独补偿农村村民住宅。草案规定,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的具体办法,由制定。依照制定的具体办法,省、自治区、直辖市可以规定补偿安置的具体标准。现行第四十七条规定,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三十倍。上述三条规定在修正案草案中均作出修改。
2、征地补偿内容增加了对宅基地的补偿和社会保障补偿。修正案草案规定,征地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被征地农民的安置补助与社会保障费用,农民村民住宅补偿,以及其他地上附着物补偿和青苗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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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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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宅基地被拆迁,宅基地还能补偿吗
[律师回复] 农村宅基地拆迁属于集体土地征地拆迁,获得的房子要看征地拆迁后有没有改变村民户口性质决定安置房可能存在不同的产权性质。
1、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重新规划建设规模扩大,安居房建设,因国家公共利益的需要,建设公路、铁路、水利工程及机场国防建设等,一些地方征地拆迁使原农业户口的村民成为失地农民,这些村民征地后户口转为城镇户口,不再享有宅基地,征地拆迁补偿依据《土地管理法》和各地制定的征地拆迁实施办法,集体土地不作价补偿给个人,地面上建筑物造价评估补偿,因此农村拆迁的房子补偿金如产权调换成完全产权的商品房其贴补差价较大,村民难以承受,通常各地政府在安置这类拆迁户时采用划拔土地解决拆迁安置,这种房子是一种不完全产权,属于国有划拔土地,不是小产权,相当于经济适用房那种性质,由于土地划拔,土地不收钱其房屋的造价就低,房屋又在城市周边地区或原村庄位置,村民乐于接受。当然有条件的村民也可以自已贴钱选择完全产权的商品房进行拆迁安置。
2、不少地方实行新农村建设,对原有旧村庄重新规划建设,改善村民居住条件,这种性质的拆迁虽然也是征地拆迁,但重新安置的房屋还是在原集体经济范围内,村民户口性质仍属于农业户口,并依据《土地管理法》重新按户口核定宅基地,安置村民新住宅,这种房屋的性质仍属于集体土地性质的房屋通常叫小产权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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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归村集体所有,在房屋被拆迁之后,对于宅基地就会被收回,如果想要再新建房屋的,那么是可以重新再申请宅基地的,如果宅基地有补偿,那么就会归村集体组织所有,再由村集体组织发放给各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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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有补偿的,宅基地属农村集体土地,拆迁方式一般是货币补偿,拆迁时按平方和建筑材料计算。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用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按照被征用的耕地数量除以征地前被征用单位平均每人占有耕地的数量计算。每一个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四至六倍。但是,每公顷被征用耕地的安置补助费,最高不得超过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十五倍。
二、最新土地法农村宅基地怎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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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后的宅基地属谁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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