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试用期中对孕妇实施辞退行为,则属于侵权违法行为。在普遍情况之下,用人单位并无以试用期内无法满足录用标准为理由而解雇孕妇的权利。孕妇享有要求继续执行劳动合同的合法权益,或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金。关于孕期、产期及哺乳期的薪资待遇,孕妇同样有资格进行主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试用期辞退员工合法程序有哪些
解雇试用期员工,雇主需证明其不符岗位要求。需设定明确招聘标准,并向员工充分传达。解雇前,应有客观证据显示员工不满足岗位要求,并经过内部严格审查。同时,裁员通知须在法定时限内送达员工。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三、试用期辞退的补偿标准有哪些
试用期内,若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员工不符合岗位要求解除劳动合同,则无需经济补偿。反之,若缺乏证据,则构成违法解聘,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员工工作年限计算,不足六月者,补偿为半个月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在试用期辞退孕妇是违法的。通常情况下,用人单位不能以试用期不符合录用条件为由辞退孕妇。孕妇有权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赔偿金。至于三期工资,一般也是可以主张的。
认证律师
普法人次
最快响应
继续浏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