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怀孕员工如何支付补偿金合法

最新修订 | 2024-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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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一般来讲,在孕产期解雇员工是不被法律允许的,除非员工犯了特别大的错误。要是公司非要解除和员工的劳动关系,那可就得承担法律后果啦,得给员工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是根据员工实际工作的年限来算的,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基本工资,超过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呢,就给半个月的基本工资。
解除怀孕员工如何支付补偿金合法

一、解除怀孕员工如何支付补偿金合法

在常规状况之下,解雇处于孕产期的员工作为终止其劳动合同的理由并不被法律所认可,除非该员工有严重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扰乱正常生产经营秩序以及其他一些法定的重大过失行为。若公司在此种情况下仍坚持解除与孕妇的劳动关系,那么就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即需向该员工支付相当于经济补偿标准双倍的赔偿金。而所谓的经济补偿,则是按照员工在本企业内的实际工作年限来计算,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若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超过了六个月但不足一整年,我们将视作已服役一整年进行计算;如果工作年限未满六个月,那我们只须向其支付半个月的基本工资作为经济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解除劳务合同经济补偿金如何申请

关于依法解除劳务合同并获取经济补偿金的申请步骤

在以下情况下,雇主应对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1. 雇主未能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工作防护或条件保障。

2. 雇主未能按时并全额地支付员工应得的工资酬劳。

3. 雇主未能依照相关法规的要求为员工缴纳社保费用。

4. 雇主制定的规章制度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员工的权益造成了侵害。

5. 雇主采用欺骗、恐吓等不正当手段,或者利用他人的困境,使得员工在非自愿的情况下签订或更改劳动合同。

6. 雇主通过免除自身的法定义务、剥夺员工的合法权益来达到某种目的。

7. 雇主违反了法律、行政法规中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内容。

8. 雇主采取暴力、威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强迫员工进行劳动。

9. 雇主在生产过程中实施违规指挥、强行命令等行为,对员工的生命安全构成严重威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解除劳务合同需要提前多久

解除劳务合同需提前多少时日通知

根据现行规定,劳动合同的解除需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告知。劳动者如有意愿与雇主解除合同,可提前三十日期限通过书面方式进行申明,这将被视为合法的告别流程。对于处于试用阶段的劳动者而言,他们仅需提前三天通知雇主即可实现此目的。而作为雇主方,若想解除劳动合同,同样也须提前三十天向员工提交备忘录。在此基础上,还需额外支付雇员一个月的报酬,如此才得以合法解除劳动关系。在正式实施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程序之时,雇主要向所属劳动者提供一份详细的书面文件,以证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事实,并确保在离职后的第十五个工作日内完成离职员工的档册及社会保险关联手续的转移。对于雇员来说,他们有责任遵循双方之间达成的约定,尽职而妥善地完成日常工作的交接。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九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常规情况下,解雇孕产期员工不被法律认可,除非员工有重大过失。若公司坚持解除劳动关系,需承担法律责任,支付双倍经济补偿的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员工实际工作年限计算,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基本工资,超六个月不足一年按一年计算,不足六个月支付半个月基本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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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例如呕吐而直接未上班,未履行请假手续,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关系的,不需要支付任何经济补偿,也不需要提前通知劳动者;但是,这需要用人单位举证并且书面通知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
综上所述,劳动者呕吐确实无法上班,用人单位是否解除,主要看劳动者是否履行请假手续。并且,因为呕吐情况比较普遍,用人单位应该对于孕期劳动者宽容一些谨慎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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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对于员工隐瞒怀孕入职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劳动合同又效。
《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
劳动者的告知义务是附条件的,只有在用人单位要求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时,劳动者才有如实说明的义务。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包括健康状况、知识技能、学历、职业资格、工作经历以及部分与工作有关的劳动者个人情况,如家庭住址、主要家庭成员构成等。
而对于绝大部分工作来说,婚姻、生育状况通常与劳动合同的履行没有必然关系,属个人隐私。因而劳动者并没有必须告知的义务。现今不少公司有对已婚尤其是已怀孕的妇女选择以各种借口不予录入的情况,导致妇女出于担忧或其他原因在应聘时会隐瞒相关信息,因此如果不是特殊的不能由已怀孕妇女工作的岗位,不能以已怀孕或者已婚为由拒绝其入职。
但是,劳动者无论出于何种动机,隐瞒生育状况的做法都是不诚信的行为,不应得到提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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