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承租人造成房屋损坏怎么办
若承租方造成房屋损害未修复,须承担修复责任并赔偿出租方损失。若租赁协议有赔偿规定,按约定执行;否则,根据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承租方应积极与出租方沟通协商,妥善解决问题,避免纠纷升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条
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城管可以强拆商铺招牌吗
在城市管理领域,城管机关拥有行使强制拆除广告牌的权力。为了维护城市的整体形象与环境秩序,城管机关会按照特定周期对各商家经营场所内的广告牌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如发现某广告牌有违反相关规范或标准的情形存在,将依法要求该责任人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或拆除。若责任人未能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违规行为将会导致其面临行政处罚,具体金额大小视情节轻重而定:对于法人主体的违法行为,处罚金额为人民币叁仟元以下;而对于自然人的违规行为,处罚金额则设定为贰佰元以下。如果广告牌的设置已经严重影响到城市景观及市容风貌,且责任人无法自行清理或因权利归属不清导致清理工作无法顺利展开时,城管机关有权依法采取强制措施进行清除处理。
《城市管理执法办法》第二十七条
城市管理执法人员开展执法活动,可以依法采取以下措施:
(一)以勘验、拍照、录音、摄像等方式进行现场取证;
(二)在现场设置警示标志;
(四)查阅、调取、复制有关文件资料等;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措施。
三、城管可以强拆违建吗
抱歉,这是不被允许的。以物业之名进行违法的强行拆迁,其行为显然违反法律规定。因为,从法律角度看,物业并未被赋予强制执行之权能。一旦发现在所属小区中存在涉嫌违章搭建的情况,物业有责任对相关业主给予必要的提醒和敦促,令其自觉履行拆除义务,亦或是向主管的住房建设部门进行举报告发。然而需要明确的是,在我们国家内,实施强制拆迁的唯一合法主体只能是政府设立的行政管理部门。因此,若因物业擅自实施强拆而导致业主权益遭受损失,受损方有权依法追究物业的相应法律责任,并要求其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实施房屋征收应当先补偿、后搬迁。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后,被征收人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承租人造成房屋损坏的,应当承担修复房屋的责任,并赔偿出租人的损失。如果双方在租赁合同中有关于损坏赔偿的具体约定,应当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约定,一般根据房屋的实际损坏程度和造成的损失来确定赔偿金额。承租人应当积极与出租人协商解决,避免纠纷进一步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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