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手续完备、依法为序的离职条件下,雇主并不享有随意扣除员工薪资之权利。只要您严格依照相关规章制度提交完辞职申请,妥善完成本职岗位的各项任务交接事项,雇主务必依法依规按照您在其公司真实的工作时长以及原先约定好的工资报酬准则,全额支付相应的薪酬。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代扣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的应由劳动者个人负担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用;
(四)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的其他费用。
二、辞职了工资要结清吗
在提出离职申请之时,员工所应获得的薪资必须得到妥善处理与结算。作为雇主责任者,他们有义务遵循劳动合同中的相关条约,并结合拟离职员工实际付出的辛劳,以迅速而充足的方式,将其应得的薪酬呈献给他们。这无疑是对员工合法权益做出有力保护的基本规定。倘若雇主有意无视这些规范,恶意延迟乃至不予发放工资的话,被雇佣者则享有以合法渠道对此进行追索的权利。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三、打电话恐吓他人的行为属于什么罪
以电话形式进行恐吓他人的行为有可能被判定为寻衅滋事犯罪。寻衅滋事罪这一概念指的是人们无端挑起争执,对他人进行随意的殴打、骚扰,或者故意损毁和侵占公共财产,甚至在公众场合聚众起哄、闹事,从而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通过电话进行恐吓他人的行为,无疑会对社会秩序造成极大的破坏,完全符合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
【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前款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
正常辞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不应随意扣工资。只要您按照规定的流程办理了辞职手续,完成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您的实际工作时间和约定的工资标准足额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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