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孕妇试用期被辞退补偿多少
产妇于试用期间遭解雇属于非法解除劳务关系领域。雇主需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金额向产妇支付赔偿金。通常情况下,经济补偿是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的服务年限,每满一年便向其支付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标准。若服务期未达六个月,则向劳动者支薪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款。对于此种情形,产妇可能可以获得约相当于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期女性作为受法律特别保护之一的群体,其权益理应得到尊重与维护。因此,除非妊娠期女性出现严重违反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或因涉嫌触犯刑法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等法定情形,否则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解除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在此类情况下,孕妇有权请求企业继续履行原有的劳动合同,或者向企业索取相应的赔偿金。赔偿金的具体数额通常为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孕妇试用期被开除有补偿吗
鉴于孕妇在劳动过程中所享有的独特权益,故而在试用期期间被解雇的妇女大多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倘若在此期间将孕妇解雇,除非用人单位能够提供充分证据证明该名员工并不符合公司的聘用条件,否则即构成了非法解除劳动合同时所产生的法律责任。作为受害方,孕妇享有权利向用人单位索取赔偿金,其具体金额往往为经济补偿标准的双倍。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孕妇在试用期被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孕妇支付赔偿金。通常,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孕妇试用期被辞退,可获得一个月工资左右的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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