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与雇主协议解除劳动关系获一次性经济补偿,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以下部分免征个税。超此部分不纳入当年综合所得,按应纳税所得额除以工作年限(最长 12 年)得出月均值,依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税。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如何认定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判定取决于解除方式。协商解除以双方达成一致日期为准,雇主单方解除以通知书送达劳动者时生效,劳动者主动辞职以辞呈送达雇主日为起始。解除过程须严格遵循国家法律法规的条件与程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三、解除劳动关系补偿金个人所得税怎么申报
我国税法规定,劳动者解除雇佣关系获补偿金达一定金额要申报个税。补偿金总额在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三倍数额内免征,超限额部分单独报税。申报通常由支付单位负责,个人也可自主通过税务部门渠道申报。
《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
五、关于解除劳动关系、提前退休、内部退养的一次性补偿收入的政策
(一)个人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取得一次性补偿收入(包括用人单位发放的经济补偿金、生活补助费和其他补助费),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
(二)个人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应按照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离退休年龄之间实际年度数平均分摊,确定适用税率和速算扣除数,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计算公式:
应纳税额={〔(一次性补贴收入÷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费用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办理提前退休手续至法定退休年龄的实际年度数
(三)个人办理内部退养手续而取得的一次性补贴收入,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58号)规定计算纳税。
解除劳动关系取得的一次性经济补偿收入在当地上年职工平均工资3倍数额以内的部分,免征个人所得税;超过3倍数额的部分,不并入当年综合所得,单独适用综合所得税率表,计算纳税。简单来说,超过部分按照应纳税所得额除以工作年限(不超过12年),以每月平均数依照综合所得税率表确定税率和速算扣除数,计算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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