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两者的区别,前者是指在签署合同时,当事人中的某一方蓄意向另一方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掩盖真实状况,从而引诱对方形成误判断的行为;后者则是存在非法占有的意图,也就是在订立、执行合同整个流程中,通过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从对方那里获取数额巨大的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合同诈骗已经构成了刑事犯罪,因此需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
【合同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
二、合同欺诈与诈骗的区别是什么
我们可以看到,虽然合同诈骗罪和合同欺诈这两种行为存在诸多相似之处,但是,它们之间仍有着显著的差异,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二者适用范围不尽相同,即合同诈骗罪并非仅局限于合同签订的初始阶段,更包括了合同履行的整个过程;
而对于合同欺诈而言,其主要发生的时间段是合同缔结之时。
其次,从主观恶意度来看,诈骗罪中的行为人,其犯罪意图明显地表现在通过欺诈手段非法取得他人财产,而在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往往将签订合同视为窃取国家、集体或他人财富的一种方式。
然而,在常见的合同欺诈案件中,行为人并非以非法占有他人资金为主要动机。
所以,相较于普通合同欺诈,合同诈骗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恶意性无疑更为严重。
再次,从造成的实际危害来看,假如行为人采用欺诈手段,尽管所获取的财产并不构成数额巨大,那么他们的行为也不会被归类为合同诈骗罪,而会被视为一般的合同欺诈事件进行处理。
最后,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诈骗罪中所涉及的合同自然应被判定为无效合同,相反,在一般欺诈案件中的合同,除非对国家利益造成了侵害,否则一般会被归类为可撤销之合同。《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三、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罪管辖规定是多少
合同诈骗罪与一般的合同欺诈在司法管辖规范上存在显著区别。对于合同欺诈这一特殊类型的纠纷,其诉讼通常被归类于普通的民事纠纷范畴,且其司法审判权限多有被告所在地或契约义务履行地人民法院行使。然而,当涉及到合同诈骗这种触犯刑法的违法行为时,其立案调查及后续审理则须交由负责特定地域范围内的公安机构进行。当涉及这两种犯罪行为发生地及犯罪结果生成地时,无论是在犯罪意图的诱导下,还是在完成犯罪过程后,都应视为犯罪地的一部分。在实际操作中,若犯罪行为与犯罪结果分别发生在不同的地理区域,那么这两个地方的公安机构都具有对该案的管辖权。若在管辖权问题上出现了争议,则应由上级公安部门进行指定管辖。总的来说,在确定司法管辖权时,需要全面考虑事例的具体情节以及相关的法律法规。
合同欺诈与合同诈骗的区别在于:欺诈是指一方在签合同时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隐瞒真相,误导对方作出错误判断;而诈骗则有非法占有目的,通过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在合同过程中骗取大量财产。关键的是,合同诈骗构成刑事犯罪,需承担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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