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后办理房产证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最新修订 | 202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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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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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遇到这种事儿呢,咱先跟对方好好聊聊,把办理房产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跟对方讲讲,看看能不能争取到对方的配合。要是商量半天也没啥结果,那咱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啦。毕竟离婚的时候对房产的归属都得有个明确的说法,要么约定好,要么有判决。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这就违反了之前的约定或者判决呀,咱可不能就这么算了,得用法律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
离婚后办理房产证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一、离婚办理房产证对方不配合怎么办

在此种情况下,您不妨首先寻求与对方进行深入交流及协商,清晰阐述办理房产证的至关重要之处以及其不可或缺性,以期获得对方的积极配合。若经过充分协商仍无法达成共识,您可考虑向当地法院提出诉讼请求。由于在离婚过程中,对于房产的所有权归属应已作出明确的约定或者裁决,因此,对方拒绝配合办理房产证无疑是一种违背约定或者裁决的不当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后办理房产过户需要多少钱费用

离婚之后,房产过户相关的法定费用主要涵盖了契税个人所得税以及印花税类别。然而若是涉及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对财产进行分割的特殊情况,则在办理房产过户时可享受免征契税的优惠政策。一般而言,这些费用的总和并不会过于高昂,具体的金额将根据房屋的实际面积大小、市场价值等多方面因素来决定。通常情况下,完成整个过户手续所需支付的费用可能会在数百至数千元人民币之间浮动。

《关于契税法实施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公告》

一、夫妻因离婚分割共同财产发生土地、房屋权属变更的,免征契税。

三、离婚后前妻的孩子还有继承权

离婚后前配偶子女是否仍享有继承权

前妻所生育的子女依法享有法定继承人地位。在亲生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上,无论离异之父母是否负担子女的生活费用,都丝毫不能撼动其子女所享有的继承权利。这主要是因为子女享有继承权是基于其与亲生父母之间存在的天然血脉亲情纽带,因此离异父母的婚姻变动并不构成影响子女向亲生父母行使继承权力的因素。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这种情况下,您可以先尝试与对方进行沟通协商,说明办理房产证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争取对方的配合。如果协商无果,您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因为离婚时对房产的归属应该有明确的约定或判决,对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属于违反约定或判决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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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 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赔费、残疾人生活补助等费用;
(三) 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 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 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2、《继承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以外,如果分割遗产,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其次,生前立有遗嘱按遗嘱继承,没有立遗嘱的,按法定继承。
1、《继承法》第十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2、《继承法》第十三条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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