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谁有资格提前行政复议
哪位人士有资格在行政复议中优先提出申请
关于行政复议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时,必须具备明确的被申请人、明确的复议请求以及充分的理由陈述;
其次,申请人须为声称特定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具有法律地位的实体组织;
再次,申请的行政复议事项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所规范的范畴以内,并且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该事宜应由本行政机构有权处理;
最后,申请人向行政复议机构递交申请的时间应在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发生之日起的60个自然日内。
《行政复议法》第十条
依照本法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是申请人。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公民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
其法定代理人可以代为申请行政复议。
有权申请行政复议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的,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同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第三人参加行政复议。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申请人。
二、谁能对行政行为提前申请行政复议?
一般来说,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前申请行政复议。例如,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行政许可决定、行政强制行为等,若当事人认为这些行为不当或违法,有权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申请复议的主体需与被申请复议的行政行为有直接利害关系,即该行为对其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需注意的是,不同类型的行政行为,申请复议的期限等相关规定可能有所不同。总之,只要符合法定条件,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谁可以在什么情况下提前行政复议
行政复议申请人通常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即受到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
一般情况下,当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时,可以申请行政复议。例如,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认为行政机关侵犯其经营自主权、对行政许可的变更或撤销决定有异议等。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等相关规定必须遵守,一般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为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超过规定期限申请的,一般不予受理。同时,某些特殊情况下的复议申请也有其特定的条件和程序要求。
行政复议的优先申请资格属于那些声称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他们需明确被申请人、复议请求,并提供充分理由,同时确保申请事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范围内,且行政复议机构有权处理。申请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