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用人单位辞退员工不给补偿怎么办
如遇到用人单位无补偿辞退员工的情况,应该如何处理?
在某些情况下,公司在终止雇佣关系时未能依法向员工支付适当的补偿款。当这种问题发生时,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试图索回补偿无果后,受害者(即员工)可以考虑寻求劳动行政部门的帮助。劳动行政部门有权责令雇主在规定期限内支付经济补偿金。若雇主未能按时执行,劳动行政部门将进一步要求其按照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至百分之一百之间的标准,额外向员工支付赔偿金。
此外,员工还有权提起劳动仲裁。
然而,如果涉及到经济补偿金的具体认定问题,劳动行政部门可能无法直接解决,此时就需要启动劳动仲裁程序。申请人在提出仲裁申请时,应提交书面形式的仲裁请求书,同时按照被申请人的数量提交相应份数的副本。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二、用人单位未签合同辞退员工需赔多少
用人单位未签合同即辞退员工,需支付双倍工资及经济补偿。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从入职第二个月起算至满一年时止,以员工月平均工资为标准。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若用人单位违法辞退员工,则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例如,员工月工资5000元,工作3年,未签合同则需支付5000×11=55000元双倍工资,经济补偿为5000×3=15000元,若违法辞退则再乘以2为30000元赔偿金。
三、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补偿怎么办
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未给予补偿,劳动者可采取以下措施。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要求其支付经济补偿。若协商不成,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用人单位逾期仍未支付的,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其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劳动者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劳动者需提供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
遭遇无补偿辞退,员工应首先尝试与雇主友好协商,要求支付应得补偿。若协商无果,可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其有权责令雇主支付补偿金,并可能追加50%-100%的赔偿金。若涉及经济补偿金认定,需启动劳动仲裁,提交书面仲裁请求书及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