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房屋时,承租方常见违约行为有:未按时足额交租、擅自转租、损坏房屋拒赔、未按约定用途使用或改房屋结构。出租方有权依法律法规和合同,追究责任,如要承租方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一条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
二、房屋承租方违约后如何进行赔偿
房屋承租方违约后,赔偿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违约金,若合同中有约定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式,应按约定执行。一般来说,违约金是对守约方因违约方违约所受损失的预先约定赔偿。其次是实际损失赔偿,包括守约方因承租方违约而额外支出的费用,如重新找房的中介费等,以及因承租方违约导致房屋空置期间的租金损失等。守约方需提供相关证据证明损失的具体数额。此外,若承租方的违约行为给出租方造成其他损失,如房屋损坏等,承租方也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总之,赔偿应根据合同约定及实际损失情况来确定,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诉讼等途径解决。
三、房屋承租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房屋承租方的违约责任主要包括:一是未按约定时间支付租金,逾期部分需按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二是擅自改变房屋用途,需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损失;三是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租,要承担转租所得收益并赔偿损失;四是损坏房屋设施或造成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坏,需负责修复或赔偿;五是未按照约定使用房屋,导致房屋或相邻关系受损,要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六是在租赁期内提前解除合同,除需承担约定的违约金外,还可能要赔偿出租方因提前解约而遭受的损失,如重新招租的费用等。
房屋承租方常见的违约责任包括:未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未经出租方同意擅自转租;损坏房屋及屋内设施且拒绝赔偿;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房屋,改变房屋结构等。在这种情况下,出租方有权要求承租方承担相应责任,如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解除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