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上上夜班违法吗

最新修订 | 2024-12-27
浏览10w+
孟理昕律师
孟理昕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咨询我
评分5.0分服务:161人
专家导读 上夜班本身并不属于违法行为哦。劳动者通常得服从工作的安排啦,不过要是劳动合同里有特别的规定,那可就得另说了。要是雇主因为经营的需要,想要延长工作时间呢,就必须得和工会以及劳动者一起协商,得达成一致的意见才行,并且每天总的延长时间不能超过一个小时哟。
晚上上夜班违法吗

一、晚上上夜班违法

晚上夜班工作的合法性探讨

夜班行为本身并不触犯现行任何法律法规。然而,作为劳动者,您依然负有遵守合法岗位分配以及执行工作任务的法定义务。但是,如果在签署的劳动合同时已经明确约定无需参加夜班作业,则应当严格遵循此项协议规定。依据当前相关的劳动法律政策,用人单位基于生产经营需求,在经过与其所属工会及众多劳动者进行充分的友好协商之后,方可适度延长工作时间,通常情况下每天的最大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二、晚上上夜班的工作时间规定合法吗

不同行业和岗位的夜班工作时间规定有所差异,一般来说,若符合《劳动法》相关规定则合法。《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对于夜班工作,通常也应遵循此标准,且夜间工作时段应在合理范围内,比如一般是22点至次日6点之间。如果单位安排的夜班工作时间超过上述标准,可能涉嫌违法,劳动者有权要求单位调整工作时间或支付加班工资等。具体的合法与否需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来判断。

三、晚上上夜班的加班费用如何计算

根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若晚上上夜班属于延长工作时间,加班费用应按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计算。具体计算方式为:以劳动者的日工资或小时工资为基数,乘以1.5再乘以加班的小时数。

例如,劳动者日工资为300元,晚上加班3小时,那么加班费用为300÷8×1.5×3=168.75元(假设每天工作8小时)。

需注意,不同行业、不同企业可能有其内部的加班规定,若与上述规定不符,应以双方约定为准。

上夜班不构成违法行为。劳动者应服从工作安排,但劳动合同如有特别规定则另当别论。雇主因经营需求需延长工作时间,需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并达成共识,且每天总延长时间不得超过一小时。

看完还有疑惑?建议直接问律师
最快9秒应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展开
本文2.9k字,预估阅读时间10分钟
浏览全文
文章速读
问题没解决? 125200人选择咨询律师
6993位律师在线平均3分钟响应99%好评
晚上上夜班违法吗
一键咨询
  • 镇江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0****6308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3****1813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泰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京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0****686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7****7400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7****2173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苏州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南通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72****6552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2070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6****551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 138****0208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8****6648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37****4324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46****3243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镇江用户3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8****2427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52****4280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扬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宿迁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淮安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盐城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2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163****3676用户1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徐州用户4分钟前提交了咨询

大家也在问

为你推荐
徐州135****8817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连云港135****9841用户1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无锡177****5439用户2分钟前已获取解答
上夜班晚上7点到次日早上9点违法吗
判断晚间上班从晚上七点到次日清晨九点是否违法,需综合考虑实际工作时间和我国劳动法规。通常,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不超过44小时。若此夜班时间在上述规定范围内,则不视为违法。具体应结合具体情况和相关法律进行计算与判断。
10w+浏览
损害赔偿
请问社区安排我们晚上值夜班发放加班费算违规吗?
[律师回复] 门卫值班期间是否计算加班按以下原则办理: 1、不能睡眠休息的,应认定为工作时间,超过法定工作时间的部分应算加班; 3、工作场所中同时提供了住宿或休息设施的,应合理扣除可以睡眠休息的时间,即劳动者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不应计算为工作时间,对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一庭《关于审理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若干疑难问题的解答(2012.12)》八、对保安、门卫、仓库保管员等特殊岗位劳动者主张加班工资的,加班事实应如何把握对于全天24小时吃住在单位的保安、传达室门卫、仓库保管员等人员,其工作性质具有特殊性。如确因工作所需和单位要求,不能睡眠休息的,应认定为工作时间;如工作场所中同时提供了住宿或休息设施的,应合理扣除可以睡眠休息的时间,即劳动者正常上班以外的时间不应计算为工作时间,对超出标准工作时间上班的,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审判实践中,可以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用人单位是否就该岗位向劳动行政部门申请办理过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的审批手续(应注意审批的有效期和审批人数);用人单位是否在工作场所内为劳动者配备必要的休息设施;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或规章制度中对劳动者具体工作内容、工作强度的要求(以判断劳动者按照该制度工作是否将导致事实上无法休息);用人单位安排值班的人数(即考虑同一时段劳动者是否有轮换休息的可能性)。以上就是关于门卫值夜班是否是加班的相关回答了。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晚上夜班加班工资怎么算
1、在平时夜间加班的,应按照不低于小时工资基数的150%支付加班工资;2、休息日夜间加班的,应当安排其同等时间的补休,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200%支付加班工资;3、法定节假日夜间加班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时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拒绝上夜班是违法行为吗
视情况而定。对于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劳动法》并没有详细进行规定;但如果劳动者的工作本身就属于夜间工作,拒绝上夜班的行为属于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行为的,用人单位可以依法解除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
10w+浏览
劳动纠纷
问题未解决?即刻提问 >
已帮助 3亿+ 用户解决法律难题
公司要求上夜班是否违法
公司强制夜班是否违法,需根据劳务合同内容判断。合同约定需轮夜班,劳动者应遵守;若合同明确避免夜班,则公司无权强制。 公司调整岗位需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白班、夜班等应在合同中明确。无约定时,双方应协商,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涉嫌违法,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10w+浏览
劳动纠纷
中晚班津贴和夜班津贴的区别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t  现实中,有很多企业,特别是医院、能源、钢铁,汽车企业等,由于生产经营的需要而实行早中晚三班倒或白夜班两班倒的工作制度,其中上中夜班的劳动者因熬夜而比平常额外付出体力精力,而对于上中夜班的劳动者是否享有中夜班的津贴,企业是否必须发放中夜班津贴等问题,很多企业和劳动者都不甚了解。t  中夜班津贴性质上属于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第一号发布《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八条中所规定的“补偿职工特殊或额外劳动消耗的津贴”。关于中夜班津贴,目前全国范围内并没有相关法律加以规定,所以对于中夜班津贴是否必须发放以及具体怎么发放并没有统一的标准,甚至连中夜班的具体时间段划分也没有统一的标准。我国部分省市针对中夜班津贴通过地方法规制定了地方标准,但其中很多规定年代久远,未与时俱进。在有地方标准的地区,企业应不低于地方标准向中夜班上班的职工发放中夜班津贴;在没有地方标准的地区,劳动者只能依据企业的规章制度以及双方的约定享有中夜班津贴。另外值得注意的是:中夜班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下面附上部分省市关于中夜班津贴的规定。t  
一、上海t  上海市劳动局、上海市人事局、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夜班等津贴标准的通知t  (沪劳综发(95)7号)t  各区、县劳动局,人事局、财政局,各有关局(公司):t  为了保障职工的基本生活,根据市府【1994】90号令《上海市企业职工最低工资规定》中有关规定,结合本市物价指数变动的实际情况决定对本市企事业单位职工的中、夜班等津贴标准作相应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t  
一、从事中班工作到二十二点以后下班的,中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二元二角。从事夜班工作到二十四点以后下班的,夜班津贴标准调整为三元四角。从事夜间连续工作十二小时的,夜间津贴标准调整为四元四角。t  
二、五点前上班的早班职工的早餐补助费,调整为八角。t  
三、正常日班在夜间值班的夜餐费,值班到二十二点以后的,可发给二元二角。通宵值班不睡觉的,可发给三元四角。t  
四、事业单位津贴提高部分所需的资金,仍由原渠道列支。t  
五、上述调整津贴办法从一九九五年一月一日起执行。tt  
二、江苏t  江苏省劳动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中、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t  (苏劳薪[1995]23号、苏财工[1995]112号)t  (一九九五年十月二十日)t  近几年来,随着物价水平的上涨,原制定的中、夜班津贴标准明显偏低,为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稳定中、夜班职工队伍,调动职工积极性,结合本省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对中夜班津贴标准作如下调整:t  
一、三班制的中班津贴为5元,大夜班津贴为6元;t  两班制的夜班津贴为5元;t  常日班职工因生产(工作)需要,生产(工作)超过23点的发夜班津贴5元。t  在夜间(晚八时至次日晨七时之间)工作不足三小时的不发夜班津贴。t  
二、企业可在上述标准范围内,结合本企业工资制度,自主决定执行的标准和形式,其财务处理仍按原渠道列支。t  
三、本通知自文到之日起执行。tt  
三、河北t  河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提高企业岗位津贴、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t  (冀劳社[2008]50号)t  各设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部门,驻冀企业:t  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企业职工收入的意见》(冀政[2008]60号)要求,现就调整提高我省企业岗位津贴问题通知如下,请认真贯彻执行。t  
一、岗位津贴标准。本次调整提高标准的岗位津贴是结合我省原有的岗位津贴范围和现实企业生产作业特点而制定的。具体岗位津贴标准及适用范围见附表。t  本通知规定的行业及岗位以外的岗位津贴,企业可根据自己的岗位特点和承受能力,本着关爱职工,收入分配向苦、脏、累、险、害一线岗位倾斜的精神,按照本通知执行。t  
二、夜班津贴标准。轮班性生产、作业岗位:前夜班(含20点以前上班,20点至24点工作4个小时或接近4个小时)10元/班;后夜班(0点至8点上班,工作4个小时以上)12元/班。前夜班和后夜班连续上班超过10小时的,20元/夜。t  值班性岗位的夜班津贴:10元/班。t  
三、岗位津贴、夜班津贴发放范围为本省行政区域内企业的在岗职工,按实际出勤工作班数计算。t  
四、岗位津贴和夜班津贴是补偿劳动者在特殊岗位、特殊劳动条件下的额外或特殊劳动消耗而实行的一种工资补充形式。企业对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劳动者发放的津贴不得低于本通知规定的标准。t  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加强对企业落实各种津贴支付规定的监督检查,对拒不执行的,按工资支付的有关规定予以纠正,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劳动监察条例》规定予以处罚。t  
五、资金列支渠道:因执行本通知规定而增加的工资支出,实行工资总额同经济效益挂钩和工资总额包干的企业,今年在基数外单列,以后核入工资总额基数;实行工资集体协商的企业,相应增加协商总额;其他企业在成本中列支t  
六、本通知所列各项津贴不计入最低工资标准。t  本通知从2008年8月1日起执行。tt  
四、陕西t  省人社厅 省财政厅 关于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t  陕人社发〔2010〕245号t  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杨凌示范区人事劳动局、财政局,省级有关部门,各企业集团,驻陕有关单位:t  为了保障夜间从事生产工作职工的身体健康,调动一线职工生产积极性,根据省政府《关于提高我省企业职工收入水平的意见》(陕政办发〔2010〕81号)精神,结合我省当前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提高企业职工夜班津贴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t  
一、凡因生产工作需要,在二十时至次日八时,连续工作四小时以上的职工,可领取夜班津贴。t  
二、夜班津贴标准。在二十四时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8-12元,零时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12-16元。其中:纺织、煤炭行业在二十四时以前上班的每人每班10-12元,零时以后上班的每人每班14-16元。t  
三、提高夜班津贴标准所需资金计入企业成本费用。t  
四、企业应根据本企业的经济效益、劳动生产条件等情况,在本《通知》确定的夜班津贴标准区间内,选择本企业的具体执行标准。t  
五、新的夜班津贴标准从2011年1月1日起执行。tt  
五、湖南t  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湖南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中夜班津贴参考标准的通知t  湘劳社政字〔2005〕26号t  随着我省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省现行的企业职工中夜班津贴标准已不能补偿中夜班职工的额外生活开支,企业职工反映很强烈。为加强对企业中夜班生产工作职工的劳动保护,经研究,现就调整企业中夜班津贴参考标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t  
一、津贴调整参考标准t  中晚班(16时至24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4—10元;晚班(零时至8时)的津贴参考标准调整为每人每班5—12元。t  
二、各企业应与本企业工会通过集体协商,在上述津贴参考标准区间内,确定本企业执行的具体标准,并报同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t  
三、凡执行本通知所确定的津贴参考标准的企业,其费用可按原渠道在成本中列支。t  
四、本通知从二○○六年元月一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tt  
六、福建t  福建省劳动厅、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夜班津贴标准的通知t  闽劳综[1997]2号t  各地、市劳动局、财政局、省直有关厅、局、总公司:t  近年来,由于物价变动原因,现行企业夜班津贴标准难以保证夜班职工生活补贴。为充分调动广大职工的生产积极性,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经研究决定,企业夜班津贴标准从1.5元―3.0元提高到5元―10元,,由各地市、市劳动局、财政局在此范围内,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具体制定夜班津贴标准,并报省劳动厅、财政厅备案。省属企业按照所在地的标准执行。t  本通知自一九九七年元月一日起执行。tt  
七、无锡t  无锡市劳动局无锡市财政局关于调整中夜班津贴的通知t  锡劳综[2001]4号t  江阴、宜兴市、市各主管区、局、各控股集团公司及直属单位:t  为适应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形势的需要,稳定中夜班职工队伍,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决定自2001年4月1日起,对中夜班津贴作如下调整:t  
一、纺工、丝绸一线生产工人深夜班每人每班为8元其余深夜班每人每班为7元中班每人每班为6元t  早早班(早上4点之前上班)每人每班为4元。t  
二、企业可在上述范围内,结合本企业工资制度,自主决定执行的标准和形式,其财务处理仍按原渠道列支。t  
三、原无锡市劳动局、财政局、地税局联合下发的锡劳综[1995]35号文同时作废。
问题紧急?在线问律师 >
6993 位律师在线,高效解决问题
公司要求上夜班是否违法
公司强制夜班是否违法,需根据劳务合同内容判断。合同约定需轮夜班,劳动者应遵守;若合同明确避免夜班,则公司无权强制。 公司调整岗位需与员工协商并达成一致。白班、夜班等应在合同中明确。无约定时,双方应协商,公司不得擅自终止合同,否则涉嫌违法,劳动者可依法维权。
10w+浏览
劳动纠纷
浏览更多不如直接问
获取专业解答,125200 人正在咨询
律图 > 法律知识 > 劳动纠纷 > 劳动关系 > 晚上上夜班违法吗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