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房子价值如何计算

最新修订 | 2025-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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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导读 处理离婚纠纷中的房产价值问题有多种方法。夫妻双方能达成共识时可依商定价格明确,无法达成合意时需专业评估机构评估认定。若房产为合法购得且购房合同、发票等文件完备,还可依据购置时的价格等相关因素精确计算。
离婚时房子价值如何计算

一、离婚时房子价值如何计算

在处理离婚纠纷中的房产价值问题上,通常会涉及到多种方法的运用。

首先,若夫妻双方能够就这一问题达成共识,则可以依据两人商定的价格来进行明确。

然而,当双方无法达成合意之时,可能需要寻求专业的评估机构提供支持,由他们对房屋的市场价值进行评估与认定。

值得注意的是,若该所有房产为通过合法手段购得,并且有着完备的购房合同、发票等文件作为支撑的话,便有可能按照购置当时的价格以及其他相关因素进行精确计算。

二、离婚时房子有贷款未还清如何过户给子女

涉及离婚并贷款未偿清的房产过户至子女名下的程序 根据相关规定,离婚后若房产贷款尚未结清,则无法直接将之转让给子女。

这里所提到的房屋交易,须保证无任何法律纠纷存在;也未涉及到城市规划的拆迁行动;以及未承受任何形式的房贷负担等前提条件下方可进行。

对于采用按揭方式购买房屋的交易者来说,为顺利完成房屋过户手续,首先需要偿还银行全部贷款本息。

如果目前尚无力一次性全额付清贷款,亦可考虑与发放贷款的银行洽谈协商,解约并更换贷款申请人,按照正规程序重新签订住房贷款抵押合同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 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三、离婚时房子约定给孩子可以吗

离婚时房屋协议赠予子女之法律效力探讨 离婚协议书中所规定的房地产所有权归属于子女的条款是完全符合法律规定的行为。

在一段婚姻关系出现裂痕、无可挽回、不得不走向终点时,夫妻双方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来商议如何公平合理地分配他们之间婚姻期间积累的财富,这其中包括房地产等资产。

只要在离婚协议书中详细明确地规定了房地产的所有权属于子女,这样的条款便是合乎法律规范且受到了法律的严格保护。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这种条款的有效性和约束力仅限于协议双方共同签署并确认之后,只有当离婚手续正式完成之后才能真正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在了解离婚时房子价值如何计算之后,我们还需要关注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问题。例如在确定房子价值后,如何根据价值来进行合理的分割是关键。是按照双方出资比例,还是考虑婚姻存续期间的其他因素。并且,房子的增值部分又该如何处理,这也是离婚财产分割中不容忽视的部分。如果您正在经历离婚或者担心未来可能面临这样的情况,对离婚时房子价值计算后的分割、增值部分处理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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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子的价值如何计算
为了更好的应对生活中可能会发生的法律问题,我们需要学习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一些相关的法律知识,本站整理了一些与拆迁时房子的价值如何计算相关的法律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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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房屋建筑补偿价值计算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有三种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山东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例如。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法规的规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1,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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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时房子的价值怎样计算
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拆迁时房子的价值怎样计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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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土地使用权价值是否计入房产原值?
[律师回复] 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土地使用权是否应当计入房产原值计算缴纳房产税本文结合新《企业会计准则》分析如下。案例
一:
A企业会计核算执行《小企业会计制度》,车间厂房原值1000万元,没有包含实际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500万元。案例
二:
B企业会计核算执行《企业会计制度》,车间厂房原值1000万元,没有包含实际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500万元。案例
三:
C企业会计核算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车间厂房原值1000万元,没有包含实际占用的土地使用权价值500万元。现试分析3个企业房产税的计税依据。税法关于房产税房产原值的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财税地字〔1986〕8号)规定,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对纳税人未按会计制度规定记载的,在计征房产税时,应按规定调整房产原值。所以纳税人计税房产原值的确定,取决于纳税人会计核算所选取的具体的会计制度的规定。《小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A企业房产税原值的确定《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购入的土地使用权,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作为实际成本,并作为无形资产核算,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会计账务处理为: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按照实际支付的价款,借记“无形资产”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等科目;待该项土地开发时再将其账面价值转入相关在建工程,借记“在建工程”等科目,贷记“无形资产”科目。A企业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房屋原价1000万元,没有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500万元,应当按照《小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调整房产原值,调整后房产原值为1500万元,每年缴纳房产税12.60万元。《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和B企业房产税原值的确定《企业会计制度》第四十七条规定,企业购入或以支付土地出让金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权,在尚未开发或建造自用项目前,作为无形资产核算;企业因利用土地建造自用某项目时,将土地使用权的账面价值全部转入在建工程成本。《企业会计制度》的规定与《小企业会计制度》基本相同,B企业需要进行同样的处理。B企业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房屋原价1000万元,没有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500万元,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规定调整房产原值,调整后房产原值为1500万元,每年缴纳房产税12.60万元。《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和C企业房产税原值的确定《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应用指南规定,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应确认为无形资产,但改变土地使用权用途,用于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的,应当将其转为投资性房地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难以合理分配的,应当全部作为固定资产。C企业会计账簿“固定资产”科目记载的房屋原价1000万元,没有包含土地使用权价值500万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关于土地使用权的处理规定,房产税房产原值为1000万元,每年缴纳房产税8.4万元。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核算依据和房产税原值的确定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首次执行日之前已计入在建工程和固定资产的土地使用权,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应当单独确认为无形资产的,首次执行日应当进行重分类,将归属于土地使用权的部分从原资产账面价值中分离,作为土地使用权的认定成本,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的规定处理。所以,假如A企业、B企业2009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新《企业会计准则》,可以按照新《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规定,调整确认房屋固定资产价值为1000万元,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价值500万元,房产税计税原值为1000万元。
快速解决“征地拆迁”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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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如何鉴定车辆价值,车辆价值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一、交通事故车辆价值损失如何鉴定 1、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时间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一般是在车辆修理完毕后,根据车辆的修复情况来进行鉴定的。一旦发生车辆贬值损失争议的,建议当事人不要在前,自行委托相关中介机构进行贬值损失鉴定。因为,对于单方委托的鉴定结论,在诉讼中,对方当事人很可能不予承认,而要求重新委托鉴定。所以,最好在到后,由委托鉴定机构鉴定。 2、车辆贬值损失鉴定的流程出具鉴定委托书---提供受损车辆修理清单复印件、车辆受损照片---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告知车辆减值损失的鉴定方法---同意鉴定的,进行车辆现场勘查---出具鉴定结论。 二、车辆贬值损失怎么计算关于赔偿事故车辆的贬值损失是由事故责任方赔偿。目前保险公司还没有车辆贬值费这个理赔项目。尽管车子碰撞后造成价值贬损这是客观事实,可目前保险公司不会为这部分费用买单。今后,随着车主维权意识提高,当索赔“车辆贬值损失”成为一种普遍现象时,不排除保险行业增设新的险种来填补空白。现阶段索赔贬值损失的赔偿几乎都是通过法律手段来解决的。车辆损失赔偿数额可以参考以下情况情况: 1、车况:车辆是否撞过(车架受损就不值钱了);是否经常保养维修,车辆的行驶情况是否良好;油耗是否正常;外观的新旧程度; 2、时间或行驶公里数:车辆的出厂时间;车辆行驶的公里数多少。 3、费用:保险、路费、车船使用税等是否齐全;有无违章罚款等。 4、车价:现在同一款车的价格。 5、车辆的车况比较好的话,第一年折旧20%左右;以后每年2%-5%左右(以当年同一款车的价格)。
房屋建筑面积为什么补偿价值时要计算补偿的价值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有三种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山东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例如。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法规的规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1,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
建筑补偿价值的计算方式
[律师回复] 解答如下, 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合法有效的房地产权证、农村宅基地使用证或者建房批准文件计算,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按照第1条中规定的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但是被拆迁人不得再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并自过渡期逾期之日起增加临时安置补助费农村房屋拆迁 补偿安置标准有三种
(一)《规定》明确了征地范围内的农村房屋所有人为被拆迁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
(二)拆迁安置补偿标准分为三种情况,如果具备易地建房条件,应当按下列方式对未转为城镇户籍的被拆迁人予以补偿安置,还应当补偿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设备迁移费、过渡期内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被拆迁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2.征地拆迁居住房屋:山东农村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一条 为了加快城市化建设,规范征用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活动,由被拆除房屋所在地的区(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布,并获得相应的货币补偿。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房屋建安重置单价结合成新+价格补贴)×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被拆迁人使用新宅基地所需的费用,由建设单位支付给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3.征地拆迁居住房屋。例如。
(三)《规定》明确拆迁居住房屋:被拆迁人可以在乡(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中心村或居民点范围内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由建设单位委托具有市房地资源局核准的房屋拆迂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同区域新建多层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及价格补贴标准、法规的规定,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不撤销的.征地拆迁居住房屋,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1,如果不具备易地建房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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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时候我们会发现,其实无论我们是在购物、出行、学习还是工作中,都是离不开法律知识的,我们应该要学会运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的生活正面临着与拆迁时房子的价值能怎样计算相关的问题而无法解决的话,那么可以从本文内容中来寻找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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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的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少数股东损益是一个流量概念,是指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其它非控股股东享有的损益,需要在利润表中予以扣除。利润表的“净利润”项下可以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其对应的存量概念是“少数股东权益”。 举个例子,某公司母公司产生1亿元利润,同时有一家控股70的子公司也贡献1亿元利润,这样公司合并报表显示共有2亿元利润,但这2亿元并非全部归公司股东所有,还需划出控股子公司利润的30,即3000万元分配给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这样,公司全体股东可以享受分配的最终利润为1.7亿元。关于少数股东损益有一个财务分析技巧,由于上市公司对并表子公司的经营状况披露有限,投资者可以从少数股东损益的多少来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合并范围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如果少数股东损益下降了,则反映子公司经营不佳,分给少数股东的利润按比例下降。相反,如果少数股东损益上涨则反映子公司经营走好。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第七条
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而影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计算确认其所拥有的数额并将其计入本期投资损益,同时按照该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账面价值,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母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在增加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在减少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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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的价值怎么计算
[律师回复]
一、离婚时房产属于谁由于每个家庭对房产的出资形式不同,所以夫妻离婚时,对房产的归属也有不同的判定。具体而言,房屋归属权主要有以下几种判定方式:
(一)一般双方婚后共同购买的房屋,不管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一人名下还是两人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房产分割上自然按照共有财产予以分割。如果房产证上事子女的名字,则该房产视子女的房产,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分割。
(二)如果在离婚时,双方尚未取得完全所有权的房屋,有争议且协商不成时,一般不会判决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只根据实际情况判由一方当事人使用,待取得完全产权后,双方对房产的分配仍有争议的,可以再向提讼。在房屋所有权尚未取得的情况下,人民无法对房屋所有权的归属和分割予以判决,所以就只能就房屋的居住和使用问题进行处理。
(三)关于父母参与出资购买的房屋分割问题。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应视为子女一方的个人婚前财产,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当事人双方的除外;父母在双方结婚后的出资,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
(四)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时若出现一方不承认另一方的出资事实时,另一方如果有证据证明两人达成了出资协议,会依法将房屋认定为共同财产,在分割时按照共同财产予以分割。
二、离婚房产的价值如何确定关于房产价值的确定,首先夫妻之间可以交流协商,参照现行的市场标准确定出一个合理的数额。当通过协商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人民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怎样计算
[律师回复]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少数股东损益是一个流量概念,是指公司合并报表的子公司其它非控股股东享有的损益,需要在利润表中予以扣除。利润表的“净利润”项下可以分“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其对应的存量概念是“少数股东权益”。 举个例子,某公司母公司产生1亿元利润,同时有一家控股70的子公司也贡献1亿元利润,这样公司合并报表显示共有2亿元利润,但这2亿元并非全部归公司股东所有,还需划出控股子公司利润的30,即3000万元分配给该子公司的少数股东,这样,公司全体股东可以享受分配的最终利润为1.7亿元。关于少数股东损益有一个财务分析技巧,由于上市公司对并表子公司的经营状况披露有限,投资者可以从少数股东损益的多少来了解子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合并范围不发生变化的前提下,如果少数股东损益下降了,则反映子公司经营不佳,分给少数股东的利润按比例下降。相反,如果少数股东损益上涨则反映子公司经营走好。
《合并会计报表暂行规定》第七条
对于子公司因本期损益而影响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母公司应计算确认其所拥有的数额并将其计入本期投资损益,同时按照该数额增加或减少长期投资账面价值,调整长期投资账面价值。母公司进行账务处理时,在增加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长期投资”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在减少长期投资的情况下,借记“投资收益”科目,贷记“长期投资”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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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罪如何计算价值
盗窃罪的犯罪金额认定,主要依据被盗财产在市场上的实际价格或评估价值。对于特殊价值资产,如文物、珍稀动植物等,还需考虑其特有价值。不论盗窃次数、是否入室、持械或扒窃,只要金额达到一定标准,都将受到刑事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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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回复] 您好,针对您的应该怎么计算贪污物品的价值问题解答如下, 如何计算物品的价值,我们认为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对被盗物品的数额计算方法。对物品的价格,应以物品价格的有效证明确定。如对单位的办公用品进行的,应以单位采购这些物品的价格计算。如若的是仓储物品,应以仓库库存物品的价格计算。对于不能确定价格的,可区别情况,根据作案当时、当地的同类物品价格,并按照下列核价方法,以人民币计算。
(1) 如果的是流通领域的商品,按市场零售价的中等价格计算;属于国家定价的,按国家定价计算;属于国家指导价,按指导价的最高限价计算。
(2) 如果的是生产领域的产品,成品按上述第 1 种情况规定的方法计算;半成品比照成品价格折算。
(3) 如果的是单位的或受托管理、使用和运输中的公民的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等物品,原则上按购进价计算。
(4) 对进出口货物、物品进行的按第 1 种情况规定的方法计算。
(5) 如果的是金、银、珠宝等制作的工艺品,按国有商店零售价格计算;国有商店没有出售的,按国家主管部门核定的价格计算。黄金、白银按国家定价计算。
(6) 对外币的,若日期确定,以确立日期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卖价计算。若不能确定具体日期或连续多次外币不能够确定当时价格的,可以这一段时期的平均外汇成交价格计算。如果的是旧物品,有人提出折旧费的计算,应按照国家有关物品折旧的规定进行,如果有疑义,也可以由物价部门估价折旧费。折旧费的计算时间,应到物品被时为止。如果不能确定被时的状况,也可以以扣押时或者计算时为准。我们认为这样计算是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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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所购房产价值计算:
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按照所购房产价值计算,按个人账户余额和缴存时间测算: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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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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