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能否随意延长试用期?大家都知道试用期间的待遇是不如转正时候的,试用期是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时候就约定好了的。那么在试用期间企业能否随意改变试用期的期限呢?详细内容请阅读下文。
对于试用期,在我国《劳动合同法》中有相关规定。对于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情况,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可见,对于规定的试用期,不可超过,只能缩短。《劳动合同法》同时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试用期间违法事项:
不能超标准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一款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第三款
风险影响:
1.超过法定部分无效
约定的试用期超过《劳动合同法》规定时间的,超过的部分无效。超过法定的试用期限后仍然维系劳动关系的,将被视为已经过了试用期、进入正式劳动合同期,劳动者有权要求按照正式劳动合同期的标准获得劳动报酬,且用人单位不得按试用期的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等。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由原用人单位以劳动者试用期满月工资为标准。按已经履行的超过法定试用期的时间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也就是说,对于违法约定的试用期已经履行的,用人单位除应按照约定的试用期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之外,还要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转正”后的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比如:小王与公司签订了二年的期限的劳动合同,合同中约定试用期为六个月,试用期工资为5000元,试用期满后,工资为6000元。假如该试用期已经履行了5个月,则用人单位应当从第三个月开始每月按照6000元的标准支付小张赔偿金18000元(6000元×3个月),该赔偿金不包含用人单位已经支付的工资25000元(5000元×5个月)。
试用期的期限问题,法律是有明确规定的。任何企业和劳动者都不能超过法律的范围约定试用期的期限,企业更不能随意延长试用期的期限,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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