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合同法》新旧交替的过渡期,少数单位为了裁员,玩出了各种花招。一旦用人单位有裁员的意图,便想尽办法找茬,员工稍有闪失,都可能被抓住小辫子,作为辞退的借口。
首先,法律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自用工之日起满一个月的次日至满一年的前一日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视为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的当日已经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因此,公司没有和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除已经支付给劳动者的正常工资以外,还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中赔偿性质的那一部分工资。
其次,根据法律规定,应当视为劳动者和公司之间已经建立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所以,公司如果没有正当理由就辞退劳动者,劳动者可以要求撤销公司的辞退决定,也可以单独或一并要求公司按照应当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的二倍支付赔偿金。
二、签了劳动合同没社保怎么办理?
1、和公司人资部门沟通,每个在职工作的人员,公司都有给个人上手社保的义务,如果公司没有上社保,可以跟公司的人资沟通,要求上社保或补交社保。一般来说,人资部门分析利害关系都会满足要求。
2、当地的劳动部门仲裁,向公司人资反应情况,人资部门拒绝或推诿,作为劳动者有必要申请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劳动部门申请仲裁,由仲裁部门进行个人与公司之间的调节。
3、当地人民法院申请诉讼 如果公司和仲裁都去申诉了,但是还是没有得到个人满意的合法权益,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诉讼,由人民法院进行裁决并执行相关的法律程序。公司不交社保的处罚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于查明欠缴事实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发出社会保险费限期补缴通知,责令用人单位在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补缴,同时告知其逾期仍未缴纳的,将按照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八十六条的规定处理:
(一)未按规定申报且未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二)申报后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三)因瞒报、漏报职工人数、缴费基数等事项而少缴社会保险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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